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491号建议的
《关于提高农民工享受城市服务水平的建议》答复意见
陈少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民工享受城市服务水平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各级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断加大对农民工的政策扶持力度,健全工作机制,狠抓政策落实,加快推进农民工享受城市公共服务水平,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截至目前,全省农民工总量已达2308万人,约占全国的7.9%,其中,省内转移就业占84.9%;农村劳动力外出953万人,外出从业劳动力人均月收入4661元,比2019年同期增长13.9%,两年平均增长6.7%。
一、关于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方面问题
十九大以来,省政府连续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山东省实施就业优先战略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围绕促进农民工转移就业和返乡入乡创业提出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优化就业环境,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一是促进转移就业。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发展战略实施和县域经济发展,大力开发就业岗位,加强区域就业信息对接,健全城乡统筹就业制度,组织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
二是扶持自主创业。2014年以来,省政府每年安排10亿元的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构建了“创业补贴+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载体奖补”的创业扶持政策体系。积极实施齐鲁乡创计划,鼓励农民工群体返乡入乡创业,并根据政策调整变化,及时调整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扩大借款人范围,提高贷款额度,加强信息化管理,精简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效,帮助农民工创业者降低融资成本。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自主创业农民、返乡创业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复员转业退役军人等群体,给予最高2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合伙创业的,给以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支持。2020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29万笔、308.73亿元,总量增量均居全国第一。
三是狠抓技能培训。2019年以来,按照国务院决策部署,我省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筹集62亿元,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将有培训需求的各类农村劳动力全部纳入培训范围,特别是对乡村劳动者梯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的农民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型技术培训;对返乡农民工开展网络创业培训、电子商务培训、信息技术培训,对农村创业带头人、农场主、农业合作社经营者等成功创业人员,持续开展扩大企业经营能力的创业提升培训和创业训练营活动。推行创业大学培训模式,采取“政府+社会资本”模式,整合优势培训师资,引入先进创业培训课程和实训体系,以高质量的创业培训提升返乡创业者创业创新能力。建设省级示范创业大学10所,在返乡创业园等创业密集区域设立教学点、教学站,培养高素质的返乡创业人才。实施“创业齐鲁训练营”项目,每年培养500名有发展潜力的初创企业负责人,按照每人1.5万元标准进行补助,打造返乡创业领军人才。2020年共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287.99万人次、支付职业培训补贴24.12亿元,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65.26万人次、支付职业培训补贴34939.03万元,企业在岗农民工9.44万人次、支付职业培训补贴2753.61万元。
下步,我们将针对提案意见建议,积极吸纳,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就业创业服务水平。一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推进创业政策宣传落实,优化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创业环境,更好服务农民工就业创业。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和企业在职农民工的职业技能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和创业能力。大力推进职业技能提升行动,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企业在职农民工等群体,档次实施大规模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养。三是严格落实职业培训补贴政策。设区的市根据不同培训职业(工种)的成本、紧缺程度、培训时间等因素科学合理确定职业培训补贴标准,加强培训补贴标准动态评估调整,进一步简化培训补贴申领程序,优化拨付流程,提高资金效能。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在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后均可按规定申领培训补贴。
二、关于社会保障、住房保障、法律援助方面问题
2016年,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实施意见》,统筹推进外来务工人员、城中村城边村原有居民、农村地区就地转移就业人口等“三个市民化”。围绕落实实施意见,配套出台了《实施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若干财政政策的意见》《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的通知》《山东省农民工公共服务3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形成了“1+N”政策体系,打出了一套促进农民工享受城市服务水平的“组合拳”。
一是在就业公共服务方面。积极推进全省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整合,组建省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推行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编制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清单,建设并推广应用标准统一、流程统一、数据统一支持业务经办的省级集中系统。实施“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建设网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加快推进各项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从线下向线上拓展,打造线上线下一体化服务体系,公共就业服务质效不断提升。在全国率先建成了从市到县(市)区、乡镇(街道)、农村(社区)和企业(工地)的农民工综合服务五级网络平台,形成上下贯通、配套联动的五级综合服务网络,对农民工提供专业化的一站式、一条龙服务。
二是在社会保障权益方面。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进城务工的农村居民依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从法律上明确了农民工享有与城镇职工平等的社会保险权益。近年来,我们着力实施农民工社会保险全覆盖行动计划,促进和引导进城农民工在常住地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全面取消农民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省内户籍限制,降低农民工参保门槛。不断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将更多农民工纳入保险范围。在农民工集中、工伤风险大的建筑、矿山等行业组织实施“同舟计划”,出台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的制度,“先参保、后开工”的长效机制不断巩固,全省建筑行业新开工项目和在建项目参保率保持在99%以上。截止2020年末,全省职工养老、居民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参保分别增至3046万人、4590万人、1822万人、1466万人,比上年分别增长6.2%、0.7%、6.5%、7.3%,全省农民工养老保险覆盖面超过九成,其中,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占76.8%,同比提高1.9个百分比,农民工保障范围持续扩大,保障质量稳步提升。
三是在基本住房保障服务方面。住建部门出台了《推进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指导意见》,首次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就业无房职工和稳定就业外来务工人员纳入补贴范围,农民工居住条件逐步改善。农民工购房比逐年提升,在城市的归属感持续增强。截至2020年,全省政府投资公共租赁住房已分配入住19.7万套,连续三年超额完成国家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发放任务,21万户次家庭享受了住房租赁补贴。
四是在推动维护权益保障方面。2019年全省建成统一的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依托监管平台加强工作制度、工作机制的系统集成,充分发挥信息技术对农民工工资权益保障的促进作用。省财政厅设立了法律援助省级专项资金,司法部门将农民工工伤、交通事故、劳动合同纠纷、拖欠工资等列入法律援助的范围,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劳动争议调解仲裁部门普遍设立拖欠农民工工资争议速裁庭,建立了方便农民工申诉的“绿色通道”,实现案件“快立、快审、快结”。2020年以来,受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12.24万件,涉及劳动者13.19万人、金额24.33亿元。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围绕加快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目标,切实发挥农民工在加快工业化和新型城镇化进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开拓进取,以住房保障、子女教育、社会保障等为重点,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全面提高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共享质量,不断满足城乡各类群体的美好生活需要,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使全体居民共同分享城镇化成果,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三、关于公共服务信息化建设方面的问题
2013年,人社部门启动建设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就业人才系统”),2015年初建成正式上线,2020年底全面完成省本级和16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业务的省级集中,实现了公共就业业务规范、数据标准、经办流程和服务平台的“四统一”。省就业人才系统包含了就失业登记、就业援助、创业服务、培训服务、职业介绍、家庭服务业服务、创业担保贷款服务、人才服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以及基本信息管理、资金管理等业务功能,业务经办操作流程化驱动,实现了“流程驱动、限期办结”、“前台受理、后台审核”工作模式。目前系统数据库中管理人员4400余万、单位近300万家。
为进一步提升人社各业务领域间的协同办理和数据共享程度,我们以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和“一次办好”为抓手,积极推进数据信息和业务办理一体化,通过搭建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打通省集中系统之间、省集中系统与市级系统之间信息共享和业务联动渠道,让数据信息在人社部门畅通流转。借助省人社一体化平台,推进各业务板块之间的数据共享,通过关联业务数据共享和相互印证,实现人社业务一体化和整体协同。省集中公共就业人才信息系统共享利用了社保、职业资格等人社系统内部和公安、市场、民政、教育、司法(监狱)等外部门的信息数据,强化业务系统内部信息校验和系统使用体验,对外提供了就失业登记信息等公共就业人才服务领域的数据。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推进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业务线上服务能力,建设完善省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简称“网上服务大厅”),提供个人、单位、培训机构三大类入口,涵盖就失业登记、培训服务、就业援助、家庭服务业补贴、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等业务办理及查询的功能。通过应用电子签章技术,实现就业登记花名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材料证明等证明材料网上用章和验证,扩大运用电子材料上传功能,替代纸质材料的使用,使办事群众和单位办事更加方便,“一次办”、“零跑腿”。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6月3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