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133号建议《关于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制定保障措施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1-04-04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210133号建议

《关于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制定保障措施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省委组织部:

现将我厅就丁国明代表提出的《关于为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制定保障措施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是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引导高校毕业生、各类青年人才到基层就业创业,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智力支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推进返乡入乡创业的决策部署,在乡村振兴进程中加大对返乡入乡创业的政策扶持力度,搭建创业平台,强化管理服务,取得积极成效。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拓展人才返乡创业的发展空间。近年来,人社部门牵头和配合相关部门先后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动返乡入乡创业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9〕129号)、《关于做好当前农民工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人社字〔2020〕119号)、《关于推动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改就业〔2020〕104号)、《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农产发〔2020〕3号)等一系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优化返乡入乡环境,引导人才到基层一线干事创业。

二是实施基层项目,为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搭建平台。自2006年以来,我厅会同组织、教育、财政等部门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组织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扶贫等领域服务。其中相当一部分人员服务期满后继续扎根基层工作,成长为推动基层公共教育、农业农村、医疗卫生、公共管理等事业发展的中坚力量。2020年我省“三支一扶”征集招募岗位2994个,10.26万毕业生报名参考,同比提高64.13%,报考比例接近35:1,其中,报考比例最高的岗位达857:1。

三是优化人力资源,增强返乡创业发展动力。实施返乡入乡创业能力提升行动,将有培训需求的各类返乡入乡创业人员全部纳入创业培训范围,依托普通高校、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教育培训机构等各类优质培训资源,积极组织开展创业创新培训,使每位有意愿的创业者都能接受一次创业培训。对具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的返乡入乡创业带头人,持续开展创业能力提升培训和创业训练营活动,充分发挥辐射和带动作用。支持各地建设一批创业孵化基地等创业载体,为返乡入乡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服务。

四是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激发返乡创业活力。实施齐鲁乡创计划,鼓励青年务工人员返乡留乡创业,返乡留乡创业人员可在创业地与当地劳动者同等享受创业扶持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农村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青年务工人员,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加大贷款支持,将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20万元,对合伙创业的,给予最高6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创办符合条件小微企业的,给予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2020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29万笔、308.73亿元,总量增量均居全国第一。发放一次性创业补贴、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16.16亿元,惠及小微企业10.95万户。

下步,根据代表的建议,我们将继续把返乡创业工作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深入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更大力度建机制、搭平台、强服务,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返乡入乡就业创业,全面激发乡村创业创新活力,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力,增添新动能。

一是大力推进精准服务。积极发挥各级创业服务机构作用,精准对接创业者和企业需求,为返乡人员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帮助搞好市场分析、政策咨询和项目论证,在操作上细化实化到位,在基层实践中创新制度探索突破、修正完善,发挥政策引导和推动作用。增强不同单位之间政策的协同性,用良好的政策制度供给,激发人才返乡就业创业的主动性。

二是大力推进创业培训。深入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依托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创业培训中心、创业孵化基地等,大规模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新素质培养、创业开业指导、企业经营管理等培训,提升返乡入乡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三是大力推进金融支持力度。加大返乡入乡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探索实行灵活多样的担保和反担保方式,适当提高对于返乡下乡创业企业贷款不良率容忍度,提供更加便利性的融资支持。

四是大力推进返乡创业宣传。在政策制定环节,同步制定宣传方案,注重发挥互联网、移动端等新兴媒体的优势,以喜闻乐见的方式,帮助返乡下乡人员和企业知晓熟悉政策。认真总结提炼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广泛宣传“十大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返乡下乡创业先进典型,加强先进经验的推广应用,带动广大返乡创业人员想创能创敢创创成,自觉在农村舞台大显身手。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3月24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