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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身份歧视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0-07-23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179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邵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学生就业身份歧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据教育部公布的数据,我国现有高校数量2900多所,其中原211、985和“双一流”高校仅占总数的3.4%,而这些高校大学生数量之和仅占全国高校大学生总数的不足8%。因此,支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大量专门人才仍然是非“双一流”高校的毕业生。

为保障就业公平,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明确要求,招聘信息应当符合公开招聘工作的规定要求,岗位资格条件应当科学合理,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或要求。目前,我省事业单位发布公开招聘信息均不得限定“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近年来,我省出台了一系列面向高校毕业生的普惠性政策,比如,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为见习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就业见习单位,给予就业见习补贴。今年,围绕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省又推出了一系列“硬核”政策。比如,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在促进就业方面,对灵活就业人员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保补贴等;在促进创业方面,给予在校生、毕业生最高2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创业12个月以上给予不低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等。

二、下一步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指导,确保公开招聘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一是要积极开展就业政策宣传,加强招聘过程中的审核和监管工作,防止和纠正就业中的身份歧视问题,禁止招聘企业提出“双一流”等不合理的招聘条件,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营造公平公正的就业环境。

二是进一步完善政策,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三支一扶”服务基层计划等项目,不断拓宽毕业生就业渠道,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工作。

三是2020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继续组织开展“多彩校招”省级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活动,择优确定50家左右的高校组织举办。同时,指导各举办高校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招聘信息发布,严禁招聘环节中的性别、地域等歧视,确保招聘信息的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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