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761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省委组织部:
现将我厅就何洪臣代表提出的《关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大力推动人才政策创新。一是推动人才工作法治化。配合省人大、省司法厅起草《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健全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以立法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构建法治化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二是打造人才政策“四梁八柱”。配合省委组织部出台《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新形势下引才用才的若干措施》,进一步优化政策供给,为新时代人才强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三是分领域推进人才政策创新。量身制定“院士服务保障10条”“二级岗专家服务保障10条”,突出高端引领,做好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特聘办法》《柔性引进人才办法》,创新引进方式,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引领和支撑作用。出台《关于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人才国际化若干措施》等系列创新政策,围绕青年人才创新能力培养、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务实管用措施,为青年人才成长和发展提供政策支撑。
(二)加大青年人才引育力度。一是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培养开发力度。积极推荐优秀中青年人才参加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重点人才工程评审,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领军人才。在组织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选拔工作中,坚持“鼓励创新、促进年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原则,取消了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作为参评必要条件的限制,规定推荐2名以上人选的必须至少推荐1名45岁以下人选,更加注重向青年人才倾斜。二是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集聚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重要作用,每年拿出1500万元专项资金,通过实施“省博士后创新项目”“省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以及“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等专项,进一步提高青年人才扶持力度和待遇水平。三是实施非教育系统政府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海洋强省等重大战略,每年选派300名左右优秀中青年科技、技能、医疗卫生等人才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开展访学研修。2019年共选派296名,省级财政给予奖补资金近3000万元。
(三)吸引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一是开展“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2019年,以省委、省政府名义赴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举办活动12场,组织济南、青岛、烟台等9市的党政负责人现场推介本市引才政策,802家省内单位提供岗位5284个,硕士以上人员需求达80%以上。现场收到简历19894份,达成意向5955人次,目前签约确定1796人,持续跟进意向人数6879人,吸引一大批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二是加大扶持力度。制定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实施方案,进一步吸引优秀毕业生来鲁就业创业。在全国率先将应届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最高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在全国率先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按规定给予最长1年社会保险补贴,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三是健全完善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完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升级改造,发挥其主平台作用,网站年度访问量近1亿次,用人单位会员总数10.3万家;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与公安、工商、民政、社保等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实现全员登记、实时监测。
(四)营造人才发展良好生态环境。一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坚持“你负责茁壮成长,我提供阳光雨露”服务理念,将29项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细化为43个具体服务内容,向5271名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配备服务专员7998名,为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受到高层次人才广泛欢迎。二是推行高层次人才专员服务模式。建立贯通省、市、县三级,覆盖用人单位、职能主管部门、服务窗口的服务专员队伍,实现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全过程的“一对一”服务。截至目前,全省已为7425位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配备了服务专员。三是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线。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线,充实完善人才服务政策知识库,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办理、意见反馈等服务,做到政策直接解释、问题马上落实、意见及时反馈,畅通高层次人才与职能部门间直接交流的渠道,切实解决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实施“人才兴鲁”行动打造新时代人才聚集高地的若干措施》,深入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和政策创新,不断激发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
(一)推进人才工作法治化。按照工作安排,近期省人大将第三次审议《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我们将加强与省人大沟通,提前谋划《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大力宣传《条例》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时修改或废止与《条例》不一致的政策文件,通过立法着力破解人才发展中的体制机制障碍,构建更具山东特色的人才政策体系,为人才工作提供法律遵循和保障。
(二)加大中青年人才激励保障力度。修订《山东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完善选拔方式,提升支持保障措施,进一步加强中青年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工作。完善优秀青年人才补贴实施细则,优化补贴发放机制,对到我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开展研究、首次入站且无工资收入的博士后,省财政统筹给予最高15万元生活补助。加大补贴力度,全球TOP200高校、自然指数前100名高校、科研院所以及双一流建设高校博士后来(留)鲁工作且签订3年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省财政统筹给予15万元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增强我省青年人才集聚效应。
(三)加强高校毕业生引进培养。一是提升“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2020年拟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等知名高校开展8场直通车组团招聘活动,探索在知名高校举办“山东人才周”,同步开展人才政策高校宣传日和设区市党政负责人宣讲活动。二是探索开展高校毕业生“就选山东”留鲁就业体验日活动,通过驻鲁高校、政府部门、企业三方协作,实现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率和优质企业就业率的“双提升”。三是全面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5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全额贴息。对其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2年,财政部门按50%给予贴息。
(四)打造高层次人才服务“升级版”。一是梳理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目录,在高层次人才数量多、模式较为成熟的市或县(市、区)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继续试点线上线下结合的“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模式,变“人才跑政策”为“向人才送政策”。二是实施“山东惠才卡找人”,通过数据共享,对直接颁发类高层次人才和审核颁发类中省直部门实施的人才工程人选,主动制发“山东惠才卡”。对符合颁发条件但尚未领取“山东惠才卡”的高层次人才,通过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窗口主动对接服务,确保全省高层次人才应发尽发。三是扩大“山东惠才卡”发放范围,将在省外入选国家级重点人才工程的山东籍高层次人才,以及在我省创新创业的省外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人选纳入“山东惠才卡”颁发范围。四是推动实现高层次人才服务“一号直达”。优化“12345”省级人才服务专线运行模式,依托各级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窗和承办机构服务专员队伍,不断充实完善人才服务专线政策知识库,强化直接答复能力,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办理、意见反馈等服务,做到政策直接解释、问题马上落实、意见及时反馈,切实解决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4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