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292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省卫生健康委:
现将我厅就张虹华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推进工伤保险参保工作。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始终坚持依法应保尽保原则,积极开展全民参保登记,做好建设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等重点群体参保工作,同时对高风险行业实施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并积极参与灵活就业人员等新业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2019年底,会同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9〕125号文件做好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险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9〕41号),明确自2020年,在尘肺病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据统计,2019年底,全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达到1710.7万人,比上年增加4.8%。
(二)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近年来,我省积极推进工伤预防工作,连续9年组织工伤保险集中宣传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线上、线下安全生产培训活动,不断提高职工和用人单位依法安全生产意识,从源头上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2018年会同省财政厅、原卫生计生委和原省安监局联合在全国率先印发《《山东省工伤预防费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指导各市全面开展工伤预防工作。同时按照鲁人社发〔2019〕41号文要求,自2020年开始,在尘肺病重点行业开展为期三年的工伤预防专项行动。通过普法宣传和安全培训活动,职业病预防效果已初见成效。据统计,2019年全省因职业病认定工伤人数为959人,比上年减少113人,减少率为10.5%。
(三)做好集体协商工作。多年来,我省积极推进集体协商工作。2019年,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开展全省性集体协商集中要约即集中签订“1+3”集体合同活动,举办山东省暨济南市集中签订集体合同启动仪式。印发《关于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计划的通知》(鲁会〔2019〕52号),在全省范围内实施集体协商“稳就业促发展构和谐”行动。2019年年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成员单位分成四个工作小组,深入各市开展集体协商调研督导,真正将集体协商工作落到实处。截至2019年底,我省企业集体合同签订数量9.47万份,涉及企业14.63万户,涉及职工966.38万人。
二、下一步打算
(一)扎实推进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指导各市认真摸排尘肺病等重点行业的企业底数,加强部门沟通,定期更新有关信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的工伤保险扩面专项行动三年计划,确保应保尽保。
(二)着力加强重点领域工伤预防工作。将相关涉及尘肺病的重点行业作为工伤预防的重点领域,依法确定工伤预防项目,积极开展尘肺病防治知识宣传和工伤预防专项培训工作,制定为期三年的工伤预防专项行动方案,定期进行绩效评估,确保工伤预防专项行动取得实效,促进全社会从“要我预防”到“我要预防”“我会预防”的转变。
(三)继续深入推进集体协商工作。加强集体合同和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的备案审查工作,充分发挥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20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