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30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谷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中小企业青年人才扶持政策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进经济转型升级的必然选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保持社会稳定繁荣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创新政策体系,为中小企业集聚人才提供支撑。一是推动人才工作法治化。推动《山东省人才发展促进条例》出台,健全人才的培养、引进、评价和激励保障机制,以立法推动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面构建法治化的人才发展治理体系。二是先后出台《山东省支持青年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加快推进人才国际化若干措施》等创新政策,围绕青年人才创新能力培养、激励保障等方面制定务实管用措施,明确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所支付的一次性住房补贴、安家补助、科研启动经费等费用,可按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扣除。三是会同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等14部门出台《关于吸引集聚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鲁创新创业的若干措施》,从加大招聘力度、完善服务平台、降低生活成本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措施。明确将知名高校毕业生纳入高层次人才周转编制使用范围,对中小微企业招引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人最高1000元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省市集中举办“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场次提高到90场。四是印发《山东省柔性引进人才办法》,突破人才流动制度藩篱,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建立离岸创新基地、挂职兼职、技术咨询、退休特聘等多种方式不拘一格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着力解决中小企业人才引进难留住难问题。
(二)加大扶持力度,为中小企业集聚人才提供助力。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一是2020年2月4日至5月4日,介绍高校毕业生,到本省企业、个体工商户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每人120元的标准给予职业介绍补贴。二是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不含创业者本人)并与其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按月向招用人员支付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照申请补贴时创造就业岗位数量和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四是2020年3月11日至12月31日,中小微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办理就业登记的,每招用1人,给予最高1000元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三)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为中小企业集聚人才提供服务。一是实施“千名博士进企业计划”,计划利用5年时间,每年选派200名左右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青年博士到中小企业等开展合作、服务,促进中小企业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二是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将出入境、交通出行、子女就学、社会保险、住房保障等29项绿色通道服务事项细化为43个具体服务内容,向5271名人才发放“山东惠才卡”,其中45岁以下青年人才1135人,40岁以下青年人才594人,配备服务专员7998名,为中小企业等吸引集聚的高层次人才提供“一站式”服务。三是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线。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建立高层次人才服务专线,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问题解答、投诉办理、意见反馈等服务,做到政策直接解释、问题马上落实、意见及时反馈,畅通中小企业高层次人才与职能部门间直接交流的渠道,切实解决人才服务“最后一公里”问题。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全省“重点工作攻坚年”部署要求,结合您的建议,积极采取更务实、更精准、更有效的措施,加大对中小企业青年人才扶持力度,助推中小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协调有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对中小企业青年人才的扶持政策,提升扶持力度。用足吸纳就业补贴、职业技能补贴、就业见习补贴等“真金白银”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统筹省级文件中有关博士、博士后等青年人才资助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尽快制定出台核定发放工作办法,为到我省中小企业在内的用人单位创新就业的优秀青年人才统筹提供最高30万元补助。引导各市出台青年人才安居政策,采取提供免费人才公寓、公租房、共有产权房或通过发放生活补贴、住房补贴、安家补贴等方式,多渠道解决青年人才居住需求,降低生活成本,助力中小企业加大高校毕业生招引力度。
二是举办第十一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省内中小企业等用人单位更精准地对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引介平台。提升“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品牌,增加活动频次,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在集中招聘活动放开的地区和高校第一时间安排现场引才活动,全省今年举办活动不少于100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招引青年人才渠道。我们诚挚地欢迎您所在的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延揽人才。
三是开展人社政策“畅通行”行动,深入宣传解读落实前期出台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吸引集聚青年人才等一系列政策文件,推行“政策找人”,推动政策落实落细落地,最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同时,继续及时为中小企业符合条件的青年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向其提供职称晋升、住房、就医、子女升学等绿色通道服务,切实做好青年人才的跟踪服务,服务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31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