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98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陈少春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就业创业政策好落地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进一步放宽政策准入门槛的问题。省相关文件规定小微企业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标准不低于1.2万元,有条件的市可将一次性创业补贴政策放宽到符合条件的新注册个体工商户,补贴标准不低于2000元,具体标准由各市自行确定。2020年2月17日,省政府印发《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稳就业工作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发〔2020〕5号),进一步明确“各地可根据政策实施情况、资金支撑能力,适当调整创业补贴申领条件”。
二、关于创业政策“一次办好”事项。2019年12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鲁人社发〔2019〕34号文件印发了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对一次性创业补贴等系列创业相关补贴政策的经办流程、办事流程、申领表单等进行了明确。如需进一步了解,请到“山东省政务服务网”查询。
三、关于“给予基层更多的政策自主权”。2020年3月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印发《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鼓励各市因地制宜推进创业担保贷款工作,新的实施办法明确各市、县(市、区)经当地人民政府同意,可适当放宽借款人条件、贷款额度、贷款利率上限,具体贴息标准和条件结合当地实际予以确定。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吸收您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大政策落实力度,解决好就业创业政策落地难的问题。一是督促各市根据政策实施情况、资金支撑能力,适当调整创业补贴申领条件。二是加大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宣传和落实力度,扩大政策知晓度,继续为中小微企业发展提供支持。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7月13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