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4号建议《关于落实带薪休假实行周末2.5天小长假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0-06-25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874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谢关友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落实带薪休假实行周末2.5天小长假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落实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是一项国家法定的福利制度,对职工保持身心健康、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十分重要。我省高度重视推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2009年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4号),对全省事业单位实施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明确规定,要在每年年初制定出工作人员年休假计划,经部门、单位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执行。2013年,我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3〕54号),要求山东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规定,加强企业劳动管理,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通过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平等协商,制订本单位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并结合生产经营实际,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计划,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将执行带薪年休假情况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年检内容,加强对用人单位执行年休假制度的监督检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力度,依法处理违法行为,确保年休假制度的贯彻落实。此外,该文件还规定将落实职工年休假制度作为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和文明单位考核的重要内容。2018年,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大力推行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发〔2018〕40号),规定将职工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作为文明单位评选、考核的重要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和引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推动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对企业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情况展开监督检查,依法保障职工带薪年休假权利。

二、关于实行周末2.5天小长假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省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的工作时间。2016年,省旅发委印发《关于促进旅游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方案》中提到,鼓励弹性作息,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优化调整夏季作息安排,为职工周五下午与周末结合外出休闲度假创造有利条件。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研究鼓励弹性作息的相关措施,为鼓励、刺激消费创造有利条件。

衷心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