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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关于引进人才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20-04-11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0403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省委组织部

现将我厅就张明代表提出的《关于引进人才的建议》涉及我厅有关内容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一、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

近年来,我们坚持引培并重,将本土人才培养使用放在与各类急需紧缺人才引进同等重要位置,统筹规划、一体推进、均衡发展,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根据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监测,近三年我省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达171.37万人,其中,博士0.4万人,硕士5.99万人,本科67.92万人,专科(高职)97.06万人。三年共实现就业157.96万人,总体就业率92.18%,留鲁比例81.35%。其中2017届非师范毕业生省内生源留鲁就业40.3万人,留鲁就业率93.2%;省外生源留鲁就业4.6万人,留鲁就业率为34.57%。2018届省内生源毕业生留鲁就业率33.95万人,留鲁就业率90.33%;省外生源留鲁就业4.38万人,留鲁就业率46.56%。2019届非师范类毕业生省内生源留鲁就业31.28万人,留鲁就业比例90.55%;省外生源留鲁就业3.55万人,留鲁就业比例47.26%。通过数据分析,省内生源毕业生近三年来留鲁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突出服务效果,健全大学生就业服务体系。一是不断提高薪酬待遇。根据企业功能性质定位、行业特点,分类确定工资效益联动指标,加强和改进宏观指导调控;为适应企业人才引进需求,允许对高层次人才工资探索单独实行周期制管理,同时改革国有企业内部分配制度,全面提高高层次领军人才待遇,推行灵活高效的人才薪酬制度,确保有效吸引、激励和留住人才;完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管理办法,按照适当提高绩效工资总量调控水平、扩大事业单位分配自主权的基本思路,提升事业单位搞活内部分配空间;出台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收入分配激励机制意见,通过落实高层次人才年薪、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在单位绩效工资总量外单列,以及科技成果转化收入、兼职兼薪、离岗创业收入不纳入总量管理等方式,鼓励和引导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向高层次人才倾斜。二是精准释放政策红利。在全国率先实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在全国率先将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按规定给予最高18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三是创新招聘活动。广泛开展“线上+线下”精准求职招聘活动,每年全省组织省级高校毕业生集中招聘活动40场左右,已成为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的“主渠道”;开展“高校毕业生名企直聘会”“高校名企就业行”“高校毕业生留鲁就业体验日活动”“多彩校招”等活动,创新采用网络直聘模式,促进了供需对接,提高了人岗匹配度。四是精细创建就业服务网络平台。完成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升级改造,发挥其主平台作用,网站年度访问量近1亿次,用人单位会员总数10.3万家;依托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开通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登记系统,与公安、工商、民政、社保等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共享,实现全员登记、实时监测。

(二)聚焦重点难点,扎实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一是加大资金支持。自2010年起,累计为38万余名高校毕业生发放求职创业补贴2.84亿元;自2015年起,每年拨付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资金3420万元,累计拨款1.37亿元;2018年底至2019年初,相继修订了《山东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山东省省级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专项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大创业资金扶持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加强平台建设。统筹利用科技企业孵化器、各类开发区、经济园区、闲置厂房等现有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等大学生创业平台,评估认定省级示范平台82家,每家给予最高500万元的奖补,累计拨付奖补资金2.21亿元;目前,全省各级大学生创业孵化平台达到191家,省级示范平台实现全省全覆盖,累计入驻实体近2.3万个,现有实体1万余个,累计孵化成功迁出0.87万个,累计创业和稳定吸纳就业28.7万人,到位各级奖补资金总额3.2亿元;2018年,国务院第十五督察组来我省实地督查时指出“山东省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具有典型意义”;2019年对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施行差异化奖补,按照每孵化成功1家企业给予3万元的标准发放。三是塑造活动品牌。聚焦“知名高校”,聚焦“重点产业和重点单位,聚焦“高精尖缺人才”,2019年共举办“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12场,累计参会单位802家,提供岗位5284个,目前签约确定1796人,持续跟进意向人数6879人;2019年,借助直通车活动平台首次开展暑期实习活动,山东大学等56家省内重点用人单位参加,与浙江大学等40余所高校进行对接宣传。该活动已成为我省引进人才的重要品牌和山东籍优秀人才回乡实现人生理想的有效途径;连续七年开展四届“山东大学生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给予41名创业之星每人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组织创业之星校园巡回报告会;会同省委统战部、团省委、省教育厅等部门分别开展“泛海扬帆山东大学生创业行动”、“创青春”?海尔大学生创业大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等系列活动,营造了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强化政策支撑,大力促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一是打造拴心留人的政策支撑体系。不断完善待遇向基层倾斜政策,建立并进一步提高乡镇工作补贴标准,配合省委组织部出台文件,要求各地按照所在市市直津贴补贴政策标准落实县乡工作人员待遇,并按照省领导要求重点督导各地按照县直工资项目、标准落实乡镇工作人员的各项待遇;降低基层公务员考录门槛,在全国率先实施大学生**和选调生整合并轨工作,全面建立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全国率先出台提高乡镇工作人员津贴的政策,人均达500元左右。二是充分发挥基层服务项目引领带动作用。“三支一扶”计划实施以来,已累计招募2.9万余名,服务期满后,超过50%的毕业生进入基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自2017年起,新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察考核合格后公开招聘为乡镇事业单位人员。三是充分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主渠道作用。对吸纳年度高校毕业生且符合政策规定的小微企业,给予最长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岗位开发补贴。部分市对到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给予400—2000元的住房补贴。截止11月底,到企业就业的毕业生占总数的85.16%,到非国有企业就业的占76.52%。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我省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

一是加大就业创业优惠政策供给,吸引更多毕业生留鲁就业创业。进一步加大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扶持力度,为毕业生留鲁就业创业创造更好条件;开展高校毕业生“就选山东”留鲁体验日活动,联合驻鲁高校、16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优质企业组织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毕业生走进优质企业和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岗位或职业体验,促进毕业生留鲁就业和优质企业就业率双提升;协调财政部门为外省到山东求职本科以上毕业生提供交通补贴;商请公安部门取消毕业生落户限制,推广“先落户后就业”“先落户后创业”和高校毕业生落户“秒批”做法;简化就业手续,推广使用高校毕业生电子报到证;推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改革,妥善解决毕业生“人档分离”问题。

二是健全体制机制,吸引高端人才来鲁就业。结合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9〕56号)落实意见,建立健全促进人才顺畅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进一步破除妨碍人才流动的体制机制性弊端,把握人才流动规律,构建合理、公正的高校毕业生流动机制;研究提高技术技能人才表彰规格和层次的具体标准和类型,研究制定科研人员获得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现金奖励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限制且不纳入总量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提高对全球知名高校院所博士的引才力度,对35岁以下、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3年劳动(聘用)合同的,采取“核实认定、不限名额”方式,每年给予一定生活补贴,连续发放3年。

三是确保留鲁人才政策有效落地。探索建立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到中小企业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制度,引导大学生积极到中小企业就业,使其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指导各市尽快出台吸引毕业生留鲁就业创业政策,制定相关就业配套保障措施,结合本地产业特色,积极与驻地高校对接,留住毕业生本地就业;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为引导高校主动对接产业需求,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我们依托第三方机构探索建立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质量体系,将高校留鲁就业创业毕业生数量质量指标纳入到体系中。

四是重视和加强重点高校毕业生引进服务工作。在重视加强顶尖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引进的同时,应进一步拓宽服务范围,逐步实现人才服务从高端化向普惠性转变,特别重视和加强重点高校毕业生引进服务工作,在定向选调、招录工作前置、简化招聘程序等方面加大政策创新,培养、引进、储备更多优秀人才,为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长远建设发展积蓄力量。

五是积极营造良好人才服务环境。按照“放管服”、“一次办好”要求,持续简化优化服务,扎实为流动人才提供人事档案转存管、职称申报评定、社保代缴及退休办理、党员管理服务等人才基本公共服务,为各类人才在鲁就业创业解除后顾之忧。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年3月31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509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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