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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2号建议《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技能人才,防止“蓝领”断档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19-05-23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672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李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弘扬工匠精神,培育技能人才,防止“蓝领”断档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省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业转型升级和提升城乡劳动者全面素质,不断创新完善政策,搭建人才成长平台,研究制定一系列政策文件,加强对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全方位协调和顶层设计,在培养载体、资金投入、竞赛选拔、评价方式、激励表彰等方面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构建有利于高技能人才快速成长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高技能人才队伍不断壮大。截至目前,我省共有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18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技能人才44人,全国技术能手405人,产业技能类泰山产业领军人才36人,齐鲁首席技师1609人;批准建立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33家,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39个,山东省技工教育特色名校15所,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75个,山东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28家,山东省技师工作站140家;全省技工院校181所,在校生达到33万人。其中泰山产业领军人才(产业技能类)财政补助资金40万元,齐鲁首席技师每人补助4.8万元,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财政补助资金500万元,国家技能大师工作室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20万元,山东省技师工作站财政补助资金10万元。

技工教育作为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近年来,坚持以“提高质量、促进就业、服务发展”为办学方向,以立德树人、培育工匠精神为办学根本,以培养综合职业能力为办学核心,围绕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新旧动能转换,注重在专业建设对接市场、教育教学贴近企业、技能培训注重质量上下功夫,为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一是注重保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的灵敏度和示范性。积极打造技工教育优质专业,在全省技工院校大力开展省级示范专业群项目建设,着力培养优秀“一体化”中青年骨干教师和专家型校长、副校长。注重发挥技工院校专业设置对接市场灵敏度高的优势,对专业实行备案管理,技工院校根据《全国技工院校专业目录》自主开设、调整和停办专业,推动院校主动融入、支持、推动地方产业发展,拓展院校发展空间。二是注重加强校企合作的契合度和紧密性。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制定《关于印发山东省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方案的通知》,指导相关技工院校与企业联合开展新型学徒制试点,实行“招工即入学,入企即入校”,双方共同完成培养,省财政对新型学徒每人给予4000到6000元的培训补贴,受到了企业的欢迎。通过校企深度融合,技工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毕业生就业率始终保持在97%以上,毕业生就业质量和用人单位满意度普遍较高。

下一步,制定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方案并贯彻落实。建立健全培养、考核、使用、待遇相统一的激励机制,引导企业在关键岗位、关键工序培养使用高技能人才,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完善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的技能人才收入分配政策,提高技能人才待遇水平和社会地位,大力弘扬新时期工匠精神,培养高水平齐鲁工匠队伍,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和新旧动能转换,带动广大产业工人增技能、增本领、增收入。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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