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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9号建议《关于建立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机制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19-05-10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459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尹培农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机制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2019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57.83万人,较上年同期减少近5000人。截至一季度,共有3.56万人实现就业,就业人数同比增长30.90%;毕业生总体就业率6.16%,高于上年同期1.49个百分点。一季度我省毕业生就业情况呈现出三方面特点:一是集中于制造业。从全省毕业生就业行业流向看,毕业生首选制造业,占比24.61%;其次是建筑业,占比14.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占比9.54%,金融业,占比6.49%,批发和零售业,占比5.15%。以上5个行业接收毕业生人数共占已就业毕业生总数的60.44%。二是集中于非国有企业。从全省毕业生就业单位性质流向看,企业接收人数最多,占已就业毕业生总数的86.69%,其中,国有企业占25.88%,非国有企业占60.81%;另外,机关事业单位占2.84%,其他占10.47%。三是集中于本省就业。截至3月底,除升学、出国和应征入伍外,落实工作单位的就业创业人数共计34829人,其中留鲁就业31477人,留鲁就业比例90.38%;出省就业3352人,出省就业比例9.62%。从不同生源类型分析,省内生源留鲁就业28286人,留鲁就业比例94.97%;省外生源留鲁就业3191人,留鲁就业比例63.25%。从不同学历毕业生留鲁情况分析,专科(高职)毕业生留鲁就业比例最高,达91.77%;其次是研究生,留鲁就业比例89.76%;本科生留鲁就业比例89.56%,低于全省平均值0.82个百分点。

二、毕业生到基层中小企业就业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政策。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9号),我省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鲁办发〔2017〕37号)。文件强调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投身扶贫开发和农业现代化建设,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欠发达地区工作,支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发挥中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主渠道作用,鼓励中小微企业在适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产业优化升级以及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过程中,进一步开发有利于发挥高校毕业生专长的管理型、技术型就业岗位。引导新兴业态与传统行业融合发展,支持发展就业新模式、新形态。对“互联网+”形成的协同制造、现代农业、智慧能源、普惠金融、公共服务、高效物流、电子商务、便捷交通、绿色生态、人工智能等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的,按规定给予一定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二)统筹实施基层就业项目。一是深入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等基层就业项目。2006年以来,全省共有2.78万名大学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二是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促进高校毕业生扎根基层、在基层成长成才。

(三)健全保障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大学生到小微企业就业。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政策,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对吸纳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按照每个岗位不低于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创业岗位开发补贴。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对首次成功创业的,给予不少于1.2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最长不超过 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二是优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充分发挥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作用,不断健全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体系,丰富服务内容,满足高校毕业生多样化服务需求,加快公共服务标准化、信息化、一体化进程,简化优化服务流程,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

三、下一步推进措施

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鼓励高校推荐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开展就业帮扶行动,加大扶持力度,引导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

一是支持中小企业申请成为青年见习基地,吸纳我省择业期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周岁失业青年参加见习,为其支付不少于当地工资最低标准的生活补贴和购买人身意外险的,按规定向当地人社部门申请见习补贴。

二是探索建立大学生到中小企业就业长效机制。完善到中小企业就业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制度,引导大学生积极到中小企业就业,使其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

三是优化基层中小企业就业环境。全省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将把基层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优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依托现有场地资源、利用互联网技术,为基层高校毕业生搭建形式多样的线上线下互动平台,推动他们相互学习交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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