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98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李晓娟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社会养老制度改革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党的十八大以来,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不断改革完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深入推进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部分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连续提高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和政策的同时,使人民群众更多更公平地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然而,正如您在建议中所提问题,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加大、企业社保费率持续下调、中央调剂基金上解比例逐年提高、老龄化趋势加快等多种因素的叠加影响,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缺口逐步加大,基金保值增值也成为当前及今后十分紧迫重要的任务。
近年来,为妥善解决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收支压力问题,我省研究制定并组织实施了多项卓有成效的政策措施:一是委托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将我省1000亿元企业养老保险结余基金投资运营,在确保基金安全的前提下,更好实现基金保值增值。据调度了解,自社保基金投资运营以来,我省的投资回报效果显著。二是加强基金收支管理。基金收入方面,持续挖掘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潜力,加快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基金支出方面,抑制基金不合理支出,通过严控统筹内待遇支出项目和标准,防止违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保障基金安全平稳运行。三是加快完善省级统筹制度。2019年年底,实现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建立基金缺口责任的省市县三级分担机制,增加基金的抗风险能力。
对于您提出的“深入解决双轨制问题”、“养老保险基金投资运营”、“鼓励个人购买商业保险”等建议,我们将认真研究并积极吸纳,形成具体意见后供省委、省政府决策。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