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7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钟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强山东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力度的建议》收悉,感谢您长期以来对农村人口就业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厅高度重视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针对建议提出的具体问题,结合开展人社部门“创业服务质效提升行动”,专门赴济南、泰安、德州等地实地调研,了解相关情况。4月16日,我厅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交流,就相关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现结合我厅职责和实地调研、电话沟通情况,对建议答复如下:
一、推进我省农村人口就地就近就业工作的进展情况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作为全省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牵头部门,承担着省政府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近年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稳定和扩大就业的系列决策部署,适应我省实施乡村振兴、新旧动能转换、承接产业转移对本地劳动力资源的需求,将工作重点由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逐步转向促进就地就近就业上来,落实责任、完善政策、强化措施,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8年底,全省本地农民工(在本乡镇地域以内就业6个月及以上的农村劳动力)1367万人,占全省农民工总量(2344万人)的58.3%,占全省经济活动人口(6696.3万人)的20.4%。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2015年,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城乡统一就业失业登记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15〕191号),在全国率先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登记制度,稳定就业创业的外出务工人员可在就业创业所在地平等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2017年,在全国率先推行《就业创业证》与社会保障卡“证卡合一”改革,将就业创业服务项目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卡办理,全面实现社会保障卡在公共就业服务方面的跨部门应用。
(二)加大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力度。引导农村转移劳动者从事宾馆餐饮、批发零售、家政服务等第三产业,支持农民开办“农家乐”等乡村旅游和休闲观光项目。通过“企业+农户”等形式,发展来料生产、来样定做、来件装配,引导农民工居家就业。中央实施脱贫攻坚战略以来,针对不同就业需求贫困劳动力,打造了“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劳务合作社”等山东特色就业扶贫多元模式,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脱贫。
(三)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连续实施两轮“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农村转移就业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人员参加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给予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2018年,全省共59.16万人参加职业培训,其中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32.75万人,发放职业培训补贴20412.95万元。
(四)促进各类人员返乡下乡创业。适应新农村建设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形势,大力鼓励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群体返乡创业,落实一次性创业补贴和创业岗位开发补贴,完善创业服务体系,举办山东省创业大赛,在菏泽市郓城县召开全省返乡下乡创业工作现场推进会,发挥返乡创业带动就地就近就业的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农村劳动力是乡村振兴的主力军。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看,当前乡村振兴面临乡村劳动力的“外流”与外出务工人员的“难归”双向压力,农村劳动力的“老龄化”、农村的“空心化”日益突出,农村人口红利如何再造,是农村就业创业工作必须应对的问题。下步,结合您提出的意见建议,立足我省实际,我们将有针对性地采取以下措施:
(一)扩大乡村就业创业规模。结合乡村振兴的大量用工需求,促进更多的农业富余劳动力实现本地就业创业。结合当地实际,围绕独具特色的规模种养业、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农村手工艺、特色文化产业、农村电商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大力开发低碳型、环保型、节能型岗位,扩大乡村绿色就业岗位和创业机会。鼓励返乡下乡就业创业,制定专项措施,让更多的大学生、农民工、退役士兵返乡下乡就业创业。
(二)增强乡村就业创业能力。加强乡村就业创业人员技能培训,实施开展好就业技能提升计划、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乡土人才培育行动等,建设一批农村就业创业人员培训、实训、见习、实习和孵化基地,全面提升乡村劳动者技能水平,促进工资性收入提升。
(三)提升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实施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推进行动,依托现有基层街道乡镇人社服务站(点),借助“互联网+”、大数据等信息技术,充分利用电话、网络、微信、微博等,开通服务热线,开展信息引导,完善智慧型的乡村就业创业服务平台,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提供综合性公共服务。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