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6号建议《关于促进贫困妇女居家创业就业脱贫增收的建议》的答复意见
2018-03-30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6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现将我厅就《关于促进贫困妇女居家创业就业脱贫增收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针对贫困妇女创业就业,我厅主要做了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是开展就业扶贫多元模式。针对贫困人口尤其是贫困妇女实际情况,设立“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妇女在家门口就业,并落实一次性奖补政策。目前,全省建成扶贫车间6126处,吸纳12.6万名以老年人和留守妇女为主体的贫困人口就业。开发“互助扶贫公益岗位”,给予岗位补贴,全省共安置贫困人口就业7428人,发放岗位补贴326.6万元。打造“创业扶贫工坊”,采用“1个家庭创业项目+1笔创业扶贫贷款+1所创业服务机构”的模式,使贫困妇女享受到大众创业成果,实现创业脱贫。

二是加强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充分发挥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扶贫担保贷款对贫困妇女就业创业的扶持作用。对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等人群创业的,可申请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都给予财政贴息。同时,积极简化贷款流程,畅通创业担保贷款“绿色通道”,整合小额创业担保贷款和创业担保贷款系统,优化贷款系统模块功能。2017年,全省共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95万笔,发放创业担保贷款83.34亿元,发放创业扶贫担保贷款2100万元。通过创业担保贷款直接扶持创业5.9万人,带动(吸纳)就业26.93万人。其中,共为女性和其创办的小微企业发放1.57万笔、21.07亿元创业担保贷款。

三是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实施《关于印发山东省加强就业培训提高就业与创业能力五年规划(2014—2018)的通知》,对有就业创业愿望和能力的全体城乡劳动者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针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妇女围绕特色产业开展“技能培训田间课堂”、“培训大篷车下乡”等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全面推广“企业订单、劳动者选单、培训机构列单、政府买单”的四单式培训,切实加强培训机构认定管理和监督检查,提高师资水平和培训质量,确保劳动者职业技能得到提升,就业质量明显提高。把培训规划实施作为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严格绩效评价机制,认真考核,确保培训效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2017年,全省共有65.7万人参加职业培训,其中就业技能培训48.6万人,岗位技能提升培训6693人,创业培训16.4万人,取得培训资格证书53.6万人,实现就业41.9万人。

下一步,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赋予有关创业就业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按照新旧动能转换工程建设要求,主动作为,多措并举,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将继续发挥“就业扶贫车间”、“互助扶贫公益岗位”、“创业扶贫工坊”等带动贫困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模式的优势作用,落实好各项扶持政策,确保贫困妇女居家就业创业项目持续健康发展,促进贫困妇女稳定就业脱贫。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完善创业服务体系,积极拓展创业渠道,创新创业担保贷款模式,组织开展好“山东省第四届创业大赛”、“山东省首届创业就业服务成就回顾摄影展”等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三是全面推行四单式培训的基础上,统筹利用各类职业技能培训资源,构建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贯穿劳动者学习工作终身、适应劳动者和市场需求的职业培训制度。对有就业创业意愿的贫困妇女依开展各类有针对性、实效性、灵活性的职业技能培训和特色培训,通过职业培训获得适宜居家灵活就业创业的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0日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