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053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关于支持高端人才入驻企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企业是人才引进、培育和使用的主体。引进高端人才智力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更是企业打造竞争新优势,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必然选择。近年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围绕人才强省战略和“走在前列”目标定位,深入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着力为企业做大做优做强提供人才智力支撑。
(一)着力创新引才政策,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制度保障。充分发挥政府人才综合管理部门职能作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推出人才引进政策创新“组合拳”。一是制定出台了《新形势下引进外国人才工作的实施意见》《山东省离岸创新人才引进使用支持办法》等引才新政,不拘一格引进高层次人才,形成更加灵活开放的引才机制;二是出台《山东省鼓励社会力量引进高层次人才奖励实施办法》,着力发挥市场引才作用,对推介高层次人才来我省创新创业中起关键作用的机构或个人给予最高20万元的奖励,为企业拓宽引才渠道;三是对从海外引进的,根据现有政策支持力度不够或按照常规程序不能满足快速引进,需要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方式引进的顶尖人才,可以采取“一事一议”政策引进;四是印发《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规定》,明确了为我省引进或培养的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颁发“山东惠才卡”,并可享受出入境和居留、户籍、住房、配偶随迁、子女入学、编制、职称、薪酬等优惠政策和便利服务,初步构建了我省扶持企业引进人才的政策框架体系,为推进我省企业引才工作提供了有力政策支撑。
(二)实施重大引才活动,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畅通渠道。一是打造“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引才品牌。自2001年开始,成功举办了九届“海洽会”,共引进海外留学人才近4500人,高新技术创业项目3000多个,促成一大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以科技服务、技术研究、项目合作等多种形式为省内企业服务。“海洽会”已成为我省海外招才引智的知名品牌和人才引进的重要窗口。二是实施“外专双百计划”,每年拿出1亿元,计划5年引进100名国际知名非华裔外国专家和100个高层次外国专家团队;对全省重点产业发展急需紧缺、能够产生重大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可“一事一议”组织评审。2017年评审首批20个外国专家团队和20名高端外国专家,其中大部分为企业引进的专家和团队;三是实施山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每年遴选一定数量的拟进入省内包括企业设立的博士后站的应届或新近毕业的优秀博士,给予每人两年40万元的财政资助,助力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四是大力开展“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活动,组织省内重点企事业单位赴清华大学等省外重点高校进行人才引进活动,截至2017年,服务重点企事业单位1283家,累计引进人才超过5100人,其中博士以上学历高层次人才占30%以上,为我省企业引进了一批急需紧缺人才。
(三)加强人才载体建设,为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平台支撑。狠抓人才载体建设,打造人才“磁场”。一是加强博士后站建设力度,出台《关于改革完善博士后制度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博士后制度在引进、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中的重要作用,鼓励企业积极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对新设站招收首位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启动创新项目后,给予设站单位10万元招收补贴;对暂不具备设站条件的企业,支持其申报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为企业吸引集聚优秀博士从事创新研究工作提供平台支撑。目前,全省共设立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303个,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130个,累计招收博士后人员8400余人,在站3900余人。二是加强海外人才引进平台建设,在世界14个国家建立39家国际人才海外联络处,新增省级引智基地25家,依托国际人才海外联络处的人才资源和社会网络,为企业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来鲁搭建载体平台;三是依托“山东国际人才网”等引才网络平台,为海内外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政策咨询、信息发布、项目申报、人才资讯等精细化、精准化服务,搭建了海内外高端人才与我省企业等用人单位交流合作的桥梁。
二、下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的建议,立足我省实际,进一步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切实打造人才“引得进留得住用得好”的制度体系、社会氛围和生态环境,聚力为企业解决高层次人才短缺问题。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不断完善: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引才政策。一是结合“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和人社系统“人才政策落实年”活动,针对我省人才政策亟需突破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深入开展政策调研,全面梳理近年出台的政策文件和落实情况,深度改进提升,逐步构建更加灵活高效的引才用才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开展“人才政策进企业”活动,最大限度释放人才政策红利,服务企业创新发展。二是采取灵活编制引才,探索编制使用绿色通道,对引进国家级、省级重点人才工程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经认定,可在用人单位编制员额内直接办理纳入实名制管理手续;已满编超编的,可先使用事业单位精简压缩等方式收回的编制办理入编手续,待自然减员后,改为占用用人单位编制。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设立高层次人才临时周转编制专户。同时,进一步落实高等院校等的用人自主权,高校可在备案的总量内资助制定并执行用人计划,拓展引才空间。三是研究出台《外国人在山东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全面实施外国人才签证制度,为企业引进海外人才提供便利。四是实施“齐鲁英才汇聚计划”,梳理山东籍或曾在山东学习、工作过的各领域标志性人才分布情况,绘制“齐鲁英才地图”,支持企业等部门单位采取多种方式加强联系走访,吸引山东籍高层次人才回鲁工作。
(二)继续深入实施引才引智工程。一是举办第十届“中国山东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会”。围绕我省新旧动能转换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为省内企业等用人单位更精准地对接海内外高层次人才提供引介平台。二是提升“山东—名校人才直通车”品牌影响力。2018年将首次以省委、省政府名义举办,根据“聚焦‘双一流’高校、聚焦重点单位、聚焦高层次人才”的原则,组织省内企业等用人单位赴北京、南京、西安、武汉等7市开展推介、招聘活动,为企业精准引才服务;三是继续实施“外专双百计划”、“海创山东”人才发展计划、“山东博士后创新人才支持计划”等引才引智活动,做大做强引才活动品牌,为我省企业吸引和集聚更多高层次海内外人才。我们诚挚地欢迎您所在的企业积极参与相关活动,延揽人才。
(三)加大企业集聚博士(后)支持力度。一是启动“企业博士(后)集聚计划”,对国际知名高校和国内“双一流”高校博士毕业生进入省内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进行研究的,在站时间每满1年可申领5万元省财政生活补贴,最高补贴3年15万元;出站后留鲁工作并签订5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申领省财政一次性补贴15万元。二是实施“千名博士进企业计划”,计划利用5年时间, 每年选拔200名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工作的博士到企业挂职,由接收单位给予一定的工作生活补贴。挂职期间,不再承担原单位工作,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工资福利不变,为提升企业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发挥重要作用。三是实施“山东青年英才开发计划”,每年从省内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以及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选派一定数量的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到国(境)外知名大学、科研机构进行访学交流或科研合作,留学期限不超过12个月,省财政给予一定资助。
(四)营造栓心留人的服务环境。一是落实《关于加快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山东省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管理办法》等政策,健全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体系,全面推行高层次人才服务专员制度,在高层次人才所在工作单位、绿色通道服务事项主管部门、承接单位和服务窗口全部配备服务专员,由各级服务专员提供快捷便利高效的“一对一”“保姆式”服务。二是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对人才引进事项实行“全链条”办理,推行“一个窗口”受理,减少审批环节,为各类人才特别是高端人才来鲁提供优质高效服务。三是实现人才服务信息化,依托山东人社门户网站、山东国际人才网等健全完善网上人才办事系统,建设“山东省高层次人才网上服务专区”,在省级“12345政务服务热线”中开通“人才专线”,让企业和高层次人才随时随地了解人才政策、人才发展动态,享受快捷、高效的服务,全面提升人才服务质量。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