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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9号《关于基础教育阶段男女教师比例失衡须行政干预的建议》建议的答复意见
2018-03-30 字体

对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329号建议的

答复意见

 

现将我厅就《关于基础教育阶段男女教师比例失衡须行政干预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近年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定,积极支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引进人才,公开招聘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关于您提出的基础教育学校男女教师比例失衡问题,我们也制定了一些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用人自主权。2016年,会同省委组织部印发了《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明确各市教育行业公开招聘可由设区的市教育部门组织,进一步增强教师招聘针对性。招聘工作可结合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下达,早部署早组织,确保新教师在秋季开学前到岗任教,进一步提升招聘工作时效性、科学性。二是积极支持学校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学校招聘急需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招聘;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也可采取考察的方式招聘。三是鼓励学校创新考试方式。允许具备条件的学校探索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招聘方式,进一步增强选人用人准确度。四是对农村偏远学校和薄弱学校给予政策倾斜。根据《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规定,对紧缺教育类岗位或乡镇中小学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努力缓解基础教育教师男女比例失衡的矛盾。

关于您提出通过定向招聘男教师解决基础教育男女比例失衡问题,这涉及到在校师范生男女比例失调、男女就业选择存在差异、目前的招聘考试形式及内容更适合女生等诸多因素,如果在公布招聘条件时限定性别,将涉及到性别歧视和损害妇女平等就业权利问题。因此,解决这一问题,需要从源头入手,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引导更多的男生从事教育工作,逐步提高中小学教师队伍中男教师的占比。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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