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
2016-04-11 字体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31号建议的答复

 

省发展改革委

现将我厅就李民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支持沂蒙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多年来,我们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沂蒙革命老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居民养老保险方面,我省作为东部省份,中央财政拨付基础养老金全国标准(75元)的50%,其余部分由省级以下财政支付,我省财政补助政策是将省和中央补助资金,对东、中、西部地区分别按照40%60%80%的比例予以补助。目前,临沂市居民养老保险按照80%的最高比例享受省级财政补助。居民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级财政补助逐年提高,2014年为320元,2015年为380元,2016年拟增加到不低于420元。通过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均衡了地方负担,保障了参保人员的养老、医疗保险待遇。

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的总体要求,完善相关政策,加强与财政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创造条件,进一步支持沂蒙革命老区加快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指导相关各市加快社会保障领域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通过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加强基金征缴和稽核力度、拓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渠道等方式,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努力实现制度可持续发展。二是完善企业养老保险省级调剂金制度,当基金支付出现困难时,省里给予调剂补助,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三是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医疗保险稳定筹资机制。配合省财政部门,合理划分政府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政府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进一步增强基金保障能力。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41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11155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