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06号建议的答复
山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现将我厅就刘芳等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建议》的答复意见报去,供答复代表参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提高,接受中医药治疗的人群日益增长,对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为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大力促进中医药人才事业发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提高业务素质
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培养培训力度,提高中医药人才业务素质。一是通过国家和省高级研修项目,支持中医药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学习培训。2015年,将潍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推荐、潍坊市中医院申报的“中风病防治”列为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并给予10万元资金资助;积极选派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中医脊诊整脊技术”等中医药领域国家级高级研修项目学习培训,取得了良好的培训效果。二是实施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提高中医药人才业务素质。为构建山东中医药人才高地,造就一批德才兼备、社会公众认可的名中医,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实施山东中医药名医工程,评选有突出业绩和贡献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授予山东名老中医、山东名中医药专家和山东基层名中医等称号,提升全省中医药队伍整体素质。三是推进中医药师承教育,加快中医药人才培养。联合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部门做好全省五级中医药师承教育项目实施工作,遴选具有丰富学术经验和技术专长的中医药专家作为师承指导老师,加快中医人才培养。目前,全省已遴选了五批中医药师承项目继承人。
二、加大中医药人才招聘力度,引进优秀专业人才
结合中医行业和人才成长特点,完善中医药岗位设置管理、人员聘用和公开招聘制度,初步建立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一是从政策、实践层面加强对科学化选人的探索,支持用人单位引进急需的中医药人才。招聘中医类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单位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流等方式,也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侧重考察中医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从而真正引进急需、适用的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对中医类紧缺专业岗位或基层中医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后形不成竞争的,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二是加大中医药毕业生招聘力度,引进优秀人才。2016年3月,在滨州医学院专门举办了省级中医药专业春季大学生招聘会,提高中医药毕业生招聘的针对性。另外,开展高校毕业生网上招聘、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省内中医药医疗机构可在网上招聘相应的毕业生,提高了招聘信息交流的效率,为中医药人才的招聘引进提供了方便。
三、完善居民医保政策,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为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我们不断完善居民医疗保险政策。适当提高了中医诊疗技术、中药饮片的报销比例,配合开展中医优势病种收费方式改革试点,对试点病种实行单病种付费,将符合规定的基层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基本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引导参保人员有效利用中医药服务的政策措施,同时鼓励定点医院充分使用中医药服务,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仲圣在《伤寒论?序》中指出:“上以疗君亲之疾,下以救贫贱之厄,中以保身长全,以养其生”,学习中医知识有许多益处,进可以爱人知人,退可以爱身知己。从我们的自身角度,也很希望看到中医药事业发展。今后我们将围绕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管理体制等方面深入调查研究,统筹规划,创新机制,进一步推进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中医药事业发展,切实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一是进一步加强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积极选派符合条件的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国家级、省级高级研修项目学习培训,加大资金资助力度。积极配合卫生、中医药等主管部门,大力加强中医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中医药继续教育,探索符合中医药专业技术人才成长规律的继续教育模式,推动卫生医疗和中医药事业发展。
二是进一步加大中医药人才招聘力度。精心研究招聘思路,加大中医药专业人才招聘力度。一方面,举办中医药人才专场招聘会,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吸引更多的中医药专业人才来鲁工作。另一方面,鼓励各市各单位根据中医药人才的需求,组织医疗机构到省内外高等院校招聘,引进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中医药人才。
三是进一步创新中医药人才管理体制。我们将按照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要求,积极和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沟通,加强调查研究,健全完善包括中医院在内的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岗位管理、公开招聘、考核奖惩等制度,制定相关的优惠政策,进一步创新中医药人才管理体制,释放激发中医药人才的创新创业热情,促进中医药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四是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障服务。不断完善居民基本医保和大病保险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居民医疗保障服务,更好地发挥医保对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支持作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3月31日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1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