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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84号建议的答复
2016-05-08 字体

对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

184号建议的答复

 

张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我省大学生创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大学生创业基本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创业工作,姜异康书记、郭树清省长多次强调,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省人社厅、教育厅以及团省委、妇联等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大力推动以大学生为代表的青年创业工作,取得了较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自2011年起,我省先后实施两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数量逐年增长,自主创业的社会氛围日益浓厚,各有关部门齐心协力提升服务水平,通过简政放权、公布权力清单等方式,激发市场活力。2014年,出台了关于实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文件,提出10个方面的扶持措施,积极打造创业创新教育、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实践孵化为主要内容的“三位一体”创业体系。

近三年来,我省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实现自主创业人数平均增幅超过80%,其中,2015届毕业生离校前有2400多人注册创业实体,同比增幅达114.5%,其他以创业团队、工作室、创客等形式准备创业的人数超过万人。有相当部分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成功创业,实现创业带动就业,经将我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登记系统与省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系统比对,我省2013届至2015届毕业生当年离校后共有8124人投资创办企业,新开办企业个数5943家。同时,我省创业大学等各级创业培训机构,不断加大对大学生的创业培训力度,2015年培训人数首次突破4.5万人,毕业5年内大学生创业人数超过2万人。

二、我省目前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发挥合力助推创业。建立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各部门合力共同促进大学生创业工作。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开展了如青春创业行动、女大学生巾帼创业行动等活动,举办创新创业教育名师大赛、全省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者”杯青年创业大赛等活动,发挥好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

二是搭建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鼓励各地采取新建、合建、改建等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有效聚集社会资源,扩大创业孵化基地和园区的辐射带动效应。目前全省已经累计建成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和创业园区370多家,全省90%以上的县(市、区)和60%以上的高等院校均建有大学生创业平台。评估认定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示范园区98家,平均每家入驻创业项目在100家以上,平均每个创业项目带动就业人数5人以上。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平台均实现了“一站式”集约服务,提供 “1+6”模式创业服务,依托各级创业平台,建立起集创业培训、创业项目库、工商税务财务登记管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场所、创业专家指导等内容的“一站式”服务场所,我省大学生创业平台建设走在了全国前列,受到创业大学生的欢迎,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双赢。

三是加大舆论宣传。组织举办“发现双创之星”山东站大型活动。国务院办公厅信息公开办公室、中国网络电视台于去年820日在我省举办“发现双创之星”大型主题活动,国家部委、国内知名创投、创业成功人士、创业大学生代表等将现场互动,进一步推动形成我省“双创”热潮,激发亿万群众创新活力。开展“奋斗?青春大学生创业就业人物事迹征集活动”、“第三届十大创业之星”评选活动等,表彰宣传先进创业事迹,充分发挥典型带动作用。

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三创”服务模式。推动高校建立从创业创新教育、创业培训实训到创业实践孵化的“三创”新模式,着力破解大学生创业融资难、场地缺、能力弱等问题,推行校地共建模式,推广“一中心、多基地”增强大学生创业平台的辐射能力。各级政府设立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新兴产业创业投资等多支股权投资引导基金,吸引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投资基金,通过基金管理机构市场化、专业化运作,促进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特别是科技型、创新型小微企业培育和发展。其中,省级2015年设立天使投资引导基金2亿元和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1亿元,主要投资种子期、初创期小微企业,进一步促进创新创业。

五是落实各项税费优惠政策。努力打造良好的企业外部环境,认真落实国家规定的小微企业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等税收优惠政策,以及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税收政策,对大学生创立的小微企业,可按规定享受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对毕业年度内的高校毕业生,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从事个体经营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的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为实现最大政策红利,我省在中央规定的权限内,按照上浮20%的比例,每年最高给予9600元的减免。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不在目录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凡未纳入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一律不得向企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

同时,确实存在如您提出的社会整体创业观念陈旧、大学生创业能力偏低、创业融资困难等问题,严重制约者我省大学生创业工作的发展。而且,创业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创业政策针对性和系统性有待加强、各地大学生创业工作发展不够均衡等问题也需要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

三、结合所提建议拟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所提出的建议,结合当前我省实际,着手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一是加强政策宣传,强化落实环节。在原有政策宣传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新渠道。狠抓落实,定期开展基层调研,定期举办大学生就业创业交流会,面对面的倾听毕业生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的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编撰《就业创业政策惠齐鲁》系列读本——《业务指南》、《社会通》、《企业通》、《百姓通》、《大学生通》,更好地让大学生知晓创业政策。

二是进一步完善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和措施。继续强化大学生的创业培训、指导和服务,并根据多年来的大学生创业调研情况,积极研究解决针对大学生创业申贷门槛高等问题,特别是对符合当前我省实际,针对大学生创业的优惠性政策,与时俱进的进行完善和更新。山东省教育基金会通过向社会各界募集资金,支持设立山东省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奖励基金。完善科技成果处置和收益分配机制,支持教科研人员、专任教师以对外转让、合作转化、作价入股、自主创业等形式将科技成果产业化,鼓励带领学生在职创新创业。利用省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免费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信息发布、技术咨询、技术交易等服务。支持大学生创业者使用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资源共享平台在网设备进行研发、检验、测试等创新创业活动。进一步完善“创新券”的管理办法,将大学生创业者在创新创业过程中发生的购买研究开发、检验检测、财税管理、注册评估、网络信息等活动也纳入支持范围。完善创业风险补偿政策,我省已建立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贷款担保代偿分担等机制,鉴于民间投资基金的投资行为一般不予公开,政府全面衡量其损益情况面临较多障碍,目前尚不具备政府风险补偿的条件,下一步,我们将认真研究相关政策,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吸引更多民间资金关注大学生创业项目。

三是提升对创业示范平台专业化水平。通过组织对省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基地和创业示范园区的验收和绩效评价,加强对省级创业示范平台的管理力度,确保各项大学生创业政策落地。将省级补助资金分配与考核结果适当挂钩,激励各市发挥好创业带动就业资金、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扶持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创业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四是发挥好创业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通过新闻媒体、政府网站、官方微博等平台,进一步加大促进创业财税政策的宣传力度,表彰奖励一批大学生创业先进典型,努力营造重视创业、尊重创业的浓厚社会氛围。继续举办山东省“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山东省大学生科技创新大赛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评选山东省“十大创业之星”,策划组织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山东分赛区比赛、中韩创新创业大赛等培育大学生创业项目,努力激发大学生的创造力。通过介绍典型事迹,分享创业心得等形式,加强创业宣传力度,进一步营造全社会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

五是加强创新创业教育,提升大学生创业能力。2016年起,所有高校都设置创新创业教育课程,面向全体学生分层分类开设研究方法、学科专业前沿等通识课程,开设体现行业特点、融入创新创业思维和方法的专业课程;对有创业意愿的学生开设创业指导及实训类课程;对已经开始创业实践的学生开展企业经营管理类职场指导与帮助。从2016年起,每年遴选认定创新创业方面的省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到2017年,全省基本建立起依次递进、有机衔接、科学合理、应对实战的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群。

六是建立创新创业服务保障体制,提升服务能力。2016年起,将每年培训300名以上创新创业教育骨干教师纳入“省培计划”。高校要建立面向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全员培训制度,并积极选派教师参加行业企业培训。聘请校外企业家、风险投资人、企业高管、自主创业成功者、创业校友等优秀人才,担任专业课、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面向全体师生开展创新创业课程的教学和指导工作,提供包括创业经历、创业方案、创业渠道、经营管理、财税、法律等创业辅导。

衷心感谢您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428

(联系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联系电话:0531-8691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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