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公布2022年度第二批山东省有关博士(后)
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的通知
鲁人社函〔2023〕3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有关企业:
根据《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核定发放办法》(鲁人社字〔2021〕31号)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组织2022年度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逐级审核(确认)、公示等程序,确定向赵明月等61人发放博士生活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邱学良等164人发放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5万元/年;刘石勇等22人发放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视同省政府奖励),补助标准为15万元/人。现将获补助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经费到位后,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规定用途和财务管理有关要求,及时将经费发放给个人,由其自主支配使用,依法配合税务有关部门履行扣缴义务人责任。严禁各单位虚报、提成、截留、挪用经费。如申请人因中途辞职等个人原因未履行完毕劳动(聘用)合同、不再符合补助条件,申请人所在单位须及时告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并负责追回且全数退回拨付资金。
联系电话:0531—51788132
附件:2022年度第二批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5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人才开发处)
附件
2022年度第二批山东省有关博士(后)生活
补助发放人员名单
一、博士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61人)



二、博士后在站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164人)







三、博士后出站留(来)鲁生活补助发放人员名单(22人)

文件下载:鲁人社函【2023】37号.doc
鲁人社函【2023】3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