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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表扬山东省博士后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2016-07-11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表扬山东省博士后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通报

鲁人社办发〔2016〕4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设站单位:

我省实施博士后制度以来,培养了一批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取得了一批重要科研成果,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的博士后载体平台,为推动我省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按照《关于推荐表扬博士后工作优秀单位及个人的通知》(鲁人社函〔2016〕59号),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组织的2015年度博士后综合评估结果,我厅组织了我省博士后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推荐工作。根据各市、各部门(单位)推荐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山东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等30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等20个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李利平等60名博士后研究人员、胡金焱等40名博士后合作导师、陈冬花等40名博士后管理工作者予以通报表扬。

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认真贯彻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博士后工作制度健全、管理规范、措施有力,青年创新人才培养成效明显,在全省博士后工作站中起到了良好的带头和示范作用。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开拓创新、学术严谨、实事求是,取得了一批创新型科研成果,在各个研究领域创造出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促进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取得了显著成绩。通报表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师德高尚,认真履行职责任务,为我省培养了大批优秀博士后研究人员。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者,坚守各自的工作岗位,勇于探索、勤勉敬业、无私奉献,为推动我省博士后事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希望受到通报表扬的博士后优秀单位及个人,再接再厉,争做创新创业的带头人和践行者,不断为我省科技事业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希望我省其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博士后合作导师和博士后管理工作者,充分认识博士后制度在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以受表扬的优秀单位及个人为榜样,学习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法,锐意进取,奋勇开拓,推动博士后工作科学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贡献智慧和力量。


附件:1.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名单(30个)

2.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名单(20个)

3.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名单(60名)

4.通报表扬的博士后合作导师名单(40名)

5.通报表扬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者名单(40名)

6.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年6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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