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
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26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适应新时期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需要,进一步提高全省劳动保障监察队伍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推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标准化、人员专业化、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监察员管理办法》要求和年度培训计划,决定举办2012年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专职监察员,乡镇(街道)网格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骨干,重点是新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和未参加过省厅组织培训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围绕提高劳动保障监察员知识和执法能力的需要,培训内容为:劳动关系、社会保险法、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和监察工作实务等。
三、考试及发证
这次培训与专职监察员资格准入考试相结合,培训结束后对学员进行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的新从事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人员发放劳动保障监察员执法证件;对考试成绩合格的兼职监察员和监察协管员发给相应的劳动保障监察证件。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拟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在青岛市举办,分两批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报名
各市局要按照分配的名额认真组织好报名,于5月20日前将参训人员名单以传真和电子版形式报省厅劳动监察处。
联 系 人:姜燕 邱芳
联系电话:0531-86071295(传真)
电子邮箱:qiufang200909@126.com
附件:1、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2、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报名表(第一批)
3、
全省劳动保障监察员培训班报名表(第二批)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二〇一二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