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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2023-04-17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

转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

(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

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人民检察院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联:

为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和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切实保障广大女职工合法权益,现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等6部门关于印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8号)转发给你们,供工作指导中参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山东省总工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山东省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2023年3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劳动关系处)


文件下载: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工作场所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制度(参考文本)》《消除工作场所性骚扰制度(参考文本)》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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