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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2018-12-19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发布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

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8〕6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大企业:

现发布2017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近期我厅对2017年度我省18个行业门类6481户企业、138.9万名职工的薪酬情况进行了调查,在对调查数据进行筛选、汇总、分析的基础上,形成了2017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表(详见附件1)和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信息(详见附件2)。

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是抽样调查的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中位数,即样本数据从低到高排序后,处于50分位的工资数据。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包括我省不同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以及劳动报酬、保险费用、福利费用、教育经费、劳动保护费用、住房费用和其他人工成本等构成情况。

二、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成本管理,积极与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对标,按照职工工作岗位和技能水平,根据企业经济效益情况,合理确定职工工资水平。中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生产经营正常的,工资水平原则上与工资基准价位相适应;初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工资水平可以适当低于工资基准价位;高级技能水平劳动者,企业经济效益较好的,工资水平可以适当高于工资基准价位。

三、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应在其平台及时公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企业人工成本信息,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查询服务。

 

附件:1.2017年部分技能岗位工资基准价位表

2.2017年分行业企业人工成本水平及构成表

3.附件1、附件2.doc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8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劳动关系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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