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4部门
关于命名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421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工商业联合会,各有关企业:
近年来,全省企业、工业园区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中发〔2015〕10号)和《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实施意见》(鲁发〔2016〕3号)文件精神,认真落实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广泛深入开展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活动,健全劳动关系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积极构建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进和谐社会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挥示范作用,不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深入开展,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决定,命名济南二机床集团有限公司等100家企业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命名胶州市中云第一工业园等11家工业园区为“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
希望被命名的企业、工业园区发扬成绩,再接再厉,进一步深化创建活动,切实发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表率和示范作用。希望全省各类企业、工业园区以先进为榜样,从各单位实际出发,深入开展创建活动,努力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新贡献。
附件:1.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名单
2.山东省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名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
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
山东省总工会
2017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