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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2015-02-11 字体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

“春暖行动”的通知》的通知

 

鲁人社办字〔2010〕15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0年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春暖行动”的通知》(人社厅函〔2010〕5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确保各项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春暖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劳动力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就业和再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用人单位的守法意识和农民工的维权意识进一步加强,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今年部里决定继续开展以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为重点的“春暖行动”,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从践行科学发展观、关注民生的高度切实提高认识,不断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推广简易劳动合同文本,指导用人单位规范劳动合同签订行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活动成果,切实提高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和劳动合同履行质量。

二、加大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各地要以“春暖行动”为契机,深入农民工比较集中的建筑业、采矿业、制造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海洋渔业捕捞与海产品加工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加大对用人单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使用农民工不签订劳动合同、恶意克扣拖欠农民工资等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对一些侵害农民工权益问题严重、投诉和争议较多的用人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切实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三、结合“春暖行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的劳动用工备案工作

各市要按照鲁劳社〔2008〕51号和鲁劳社〔2009〕32号文件的规定,指导督促企业按照规定建立职工名册并及时办理用工备案手续;继续搞好摸底调查,准确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户数、农民工人数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进一步规范非公有制企业的用工监督,实现对企业使用农民工的动态管理。

四、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要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具体的行动计划和工作方案,发挥三方机制的作用,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统一行动,形成合力,确保“春暖行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推动我省城镇规模以上企业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活动开展期间,省厅将组织人员对各市的工作情况进行指导调度和督促检查。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将活动开展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及时汇报,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情况及时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于5月25日前报省厅劳动工资处。

联系人:王磊

联系电话:0531-86129688

电子邮箱:sdldgz@126.com

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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