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办法》的通知
鲁人社字〔2021〕148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有关规定,我们研究制定了《山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现印发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2021年起,“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支出预算应按照《试行办法》要求编制,在不突破项目支出预算总额的情况下,可结合实际情况并按相关规定统筹使用。《试行办法》未做规定的内容或标准,根据有关支出管理规定编制预算。相关标准根据中央统一要求适时调整。
二、鼓励各市对支出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优化,多渠道筹集资金,综合统筹培训资源,加大对“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的支持力度。
三、《试行办法》中有关支出标准原则上作为预算编制及支出的参考依据。试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反馈。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
2021年12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
山东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
项目预算支出标准试行办法
一、总体说明和适用范围
为推进“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支出预算标准化建设,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管理改革的意见》(鲁政发〔2019〕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财预〔2019〕28号)有关规定,以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有关规定为基础,研究制定我省“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财政支出标准,进一步增强“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题培训项目预算编制、执行规范化。
本试行办法适用于我省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公开招募的“三支一扶”人员进行能力提升专题培训的有关支出。
二、编制依据和引用标准
1.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省级预算支出标准建设计划的通知》(鲁财预〔2020〕17号)。
2.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32号)。
3.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21〕96号)。
三、支出标准及范围
省级“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按每人每年30OO元的标准安排培训经费。培训费用支出包括住宿费、伙食费、培训场地费、讲课费、培训资料费、省内往返交通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参训学员省内往返交通费限火车硬座、硬卧,动车、高铁二等座及以下,公共汽车、轮船三等舱及以下;其他费用指现场教学费、文体活动费、医药费以及授课教师交通、食宿等支出。
各市“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标准及范围由各市参照省级“三支一扶”人员专项培训确定。
文件下载:1、鲁人社字【2021】148号.doc
2、鲁人社字【2021】148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