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做好我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2016-06-27 字体

关于转发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

做好我省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23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民政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共青团各市委,各高等院校: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9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就做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三支一扶”工作的责任感

实施好新一轮“三支一扶”计划,对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各市要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基础上,充分认识“十三五”时期继续实施“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性,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周密安排,精心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总结经验,拓宽思路,推动“三支一扶”计划创新发展、转型发展。要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引导“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奉献青春、建功立业。

二、统筹做好选拔招募工作

(一)合理确定服务岗位。各市要合理制定年度招募计划,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征集,适当向革命老区、贫困地区等特殊困难地区倾斜。要在重点开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的基础上,落实中央和我省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统筹落实好鲁政发〔2015〕21号文件中,将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纳入“社区就业”计划,用于吸纳择业期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要求,推动我省服务基层各项目在岗位覆盖上实现优势互补,进一步丰富服务内容,形成服务基层工作合力。各市2016年计划选拔招募岗位情况,请于6月24日前报送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三支一扶”办)。

(二)统筹组织选拔招募。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选拔招募工作仍由省“三支一扶”办统一部署,采取网上报名、全省统一笔试、各设区的市自行组织面试的方式进行。凡符合招募条件的省内生源及省内普通高校毕业生均可报考全省的“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对报考的应届毕业生,各市不得限制在本地生源范围内。2016年招募的“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应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社区管理服务的部分岗位可适当放宽到专科学历。今年全省的选拔招募公告拟于6月下旬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各市可在全省招募公告的基础上,就有关具体程序及事项制定补充通知,经省“三支一扶”办核准后,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发布。

(三)注意把握时间节点。“三支一扶”工作计划性强,各市在制定工作方案时要注重提前谋划,周密组织,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各环节工作。各市要在每年1月中旬前申报当年岗位需求计划,7月中旬前完成招募,将拟招募人员基本信息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8月中旬前完成实际招募到岗人员基本信息核校,8月底至9月初组织新招募人员上岗,11月底前将当年服务期满人员的基本信息和就业信息上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同时,要在11月底前将年度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三、做好“三支一扶”人员培养使用及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实施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和岗位成长培养计划。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要求,自2016年起在全省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由省“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2016年计划培训2000人,由省财政给予每人每年3000元的培训补助,以后年度根据培训实施情况调整培训人数。具体培训项目管理办法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另行制定,培训经费管理按照《山东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鲁财行〔2014〕5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各市要继续坚持培养和使用相结合的原则,按照服务岗位特点制定“三支一扶”人员成长培养计划,落实岗位导师帮带制度,为基层服务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提供基本保证,不断提升服务基层的能力和水平。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基层乡镇从“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1-2人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基层供销社主任助理。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精细化管理。各市要切实加强对“三支一扶”人员的精细化管理,认真贯彻落实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和我省有关人员管理、日常服务、期满证书发放等工作的要求,落实专人负责“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按时做好信息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要积极协调基层服务单位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食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保障工作,通过定期组织谈心、召开座谈会、工作交流会、新春走访慰问等形式,听取服务基层大学生的意见建议,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心理疏导,切实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各级“三支一扶”人员新春慰问活动,要按照本地、本单位经费预算使用规定予以保障。

(三)进一步健全服务保障机制。各市要严格按照人社部发〔2016〕41号文件和我省有关文件要求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和物价水平变化以及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情况适时进行调整,按月、足额予以发放。从2017年起,省级统筹中央补助对财政困难县(包括沂蒙革命老区、菏泽市的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1万元提高到1.3万元,对其他非财政困难县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0.5万元提高到0.8万元。市县财政也要加大投入,确保“三支一扶”计划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全面落实“三支一扶”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必须将“三支一扶”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个人缴纳部分从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鼓励有条件的市为“三支一扶”人员办理补充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人身意外伤害等商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鼓励有条件的市建立年度考核奖励机制,按考核结果等次给予“三支一扶”人员一定奖励。从2016年起,统筹中央及省财政专项补贴,按照每人2000元标准,给予每名新招募且在岗服务满6个月以上的“三支一扶”人员一次性安家费补贴。

四、认真落实“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就业创业政策

各市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和《关于做好201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35号)等文件中关于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基层留用、定向招录(招聘)、就业创业等相关优惠政策,最大限度地促进“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后顺利实现就业创业。今后,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免收困难家庭“三支一扶”人员的报名费和体检费。对服务期满未能及时就业的人员,各市要将其纳入我省离校未就业毕业生实名制就业管理服务信息系统,有针对性地搞好跟踪服务。对服务期满后就业困难的大学生,建立“一对一”帮扶工作机制,确保每个就业困难的期满大学生都有专人指导、专人服务、专人负责,帮助其尽快实现就业。“三支一扶”人员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其中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按照鲁人社发〔2010〕55号文件规定计算工龄。

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入学资格。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山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暂行办法》(鲁财教〔2009〕43号)有关规定要求的,可享受相应的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及卫生计生委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有关规定的支医人员,由服务地相应医疗机构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当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帮助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顺利参加考试。

五、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市要不断健全完善本地“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运行机制,加强各部门、单位间的沟通协调,充分发挥职能优势,重点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难点问题,优化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对“三支一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要积极协调安排所需工作经费,用于开展“三支一扶”计划日常管理服务和落实人员待遇保障等。要按照“三支一扶”计划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加强绩效评价,加快执行进度,消化结余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省里下达招募计划的完成情况及补助标准,做好省级补助专项经费的测算工作,于每年9月底前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汇总后送省财政厅办理省级补助资金拨付手续。

各市要在认真总结前两轮“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深入挖掘服务基层大学生的优秀事迹和突出业绩,积极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引导广大“三支一扶”人员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在基层事业发展中实现青春梦。要充分利用网络、报刊、广播、电视、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重要意义,大力弘扬“三支一扶”精神,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2016年6月20日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