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认终止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
企业年金计划等5个企业年金计划并转入
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函
鲁人社字〔2014〕35号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申请终止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转入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函》、《关于申请终止曲阜市供电公司企业年金计划并转入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函》、《关于申请终止山东省汶上县新华书店企业年金计划等3个企业年金计划并转入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的函》以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关于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58号)等有关规定,同意终止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曲阜市供电公司企业年金计划、鱼台奥伦特原野化工有限公司企业年金计划、新联谊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邹城分所企业年金计划、山东省汶上县新华书店企业年金计划,撤销计划登记号370000110064、370000090006、370000090106、370000100097、370000100098,山东鲁泰煤业有限公司等5个公司转入泰康恒泰企业年金集合计划,计划登记号为99JH20110018,受托人为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账户管理人和托管人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人为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银瑞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请新老管理人做好业务衔接及企业年金基金财产移交工作。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1月21日
(此件依申请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