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
春季就业市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3〕90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充分发挥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有序、充分就业,定于2013年3月至6月集中举办山东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合我省当前就业形势和人才供需情况,今年春季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市场继续按照分地域、分专业、突出特色的原则合理布局,注重发挥高校较为集中的济南、青岛等大中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分为服务“半岛蓝色经济区”、煤炭机电、农林水、建材、轻工等专业类就业市场和专场招聘会,为高校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实现供需对接搭建优质的服务平台。
二、就业市场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筹安排,有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招聘活动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各承办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里有关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的相关要求,积极为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搞好服务。对参加现场招聘的用人单位,要实行准入制度,广泛组织信用度良好的用人单位进场招聘。要加强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做好就业公共服务和信息引导工作,充分挖掘就业岗位,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
三、各承办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精心组织,制定详细的就业市场实施方案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就业市场安全、有序进行。活动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上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总结中要对进场人数、提供岗位数、达成就业意向数、现场正式签约数等具体数据进行认真统计和分析。
联 系 人:赵钦友 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8597895
附件:山东省2013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具体日程
安排表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3年2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