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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的通报
2012-05-11 字体

          关于表彰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先进集体的通报

 

鲁人社字〔2012〕310号 

各高等院校:

近年来,全省各高校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奋发进取,扎实工作,确保了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的持续稳定,为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2011年6月至9月,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我省132所高等院校进行了就业工作检查评估,综合采用了专家组进校园实地检查、引入第三方社会机构调查、日常工作考评等方法,取得良好社会反响,涌现出一批在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基础扎实、特色鲜明、成效突出的院校。为表彰先进,进一步推动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水平的提升,现决定授予山东大学等25所院校“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院校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省各高校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勤奋努力,开拓创新,把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一二年五月十一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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