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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就业政策惠齐鲁”专项行动的通知
2012-05-04 字体

关于开展“就业政策惠齐鲁”

专项行动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28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贯彻实施国务院《促进就业规划(20112015年)》和姜大明省长在第12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推动落实《就业促进法》、《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和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进一步提升政策落实力度和普惠度,着力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对就业工作满意度,促进我省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就业政策齐鲁”专项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完善政策体系,畅通落实渠道,释放促进效应,惠及扶持对象。

二、目标要求

全面梳理近年来各级制定出台的各类就业创业优惠扶持政策,总结推广各地政策创新案例,开展政策评估研讨,加强政策设计储备,进一步提高现行政策覆盖面和普惠度。

(一)就业政策宣传提效。深入了解各类群体特别是新成长劳动力的不同政策诉求,拓宽宣传管道,研究探索更加积极有效的宣传方式,推动就业政策宣传全覆盖,提高就业政策社会知晓度。

(二)就业政策培训提升。建立就业政策全员培训制度,完善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突出培训重点,提高从事就业工作人员特别是县以下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夯实政策落实基础。

(三)就业政策落实提速。针对灵活就业人员享受政策难、创业扶持政策兑现难、小额担保贷款落实难,以及就业补贴政策不到位、就业专项资金拨付进度慢等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加大基础管理特别是信息化管理力度,完善部门协同机制,畅通政策落实渠道,严格执行就业资金转移支付与就业政策落实挂钩制度,切实提高政策审批效率和预算执行进度。对落实进度缓慢或不理想的市、县(市区)或部分政策,建立重点调度通报制度,加大工作推进力度。

(四)公共就业服务提质。围绕就业政策落实,积极打造“半小时就业服务圈”,持续深入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活动,进一步改造完善经办服务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率,增强公共就业服务的主动性、针对性、时效性和便捷性,推动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

(五)整体就业工作提高。通过建立完善高效的推进就业政策落实体系,创新工作措施,推动重点工作开展,提升整体工作,打造就业工作亮点,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高就业工作群众满意度。

三、活动措施

(一)举办“就业政策大讲堂”。今年上半年,全省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高校、重点企业为重点,分级分片组织开展就业政策宣讲培训。省里负责分批培训市、重点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中央、省属高校、大企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业务骨干和市级宣讲培训师资;市里负责培训所辖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以及部分街道(乡镇)、重点企业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业务骨干和县级宣讲培训师资;各县(市、区)要对街道(乡镇)、社区(村)基层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所有工作人员开展就业政策轮训,确保政策执行部门和单位工作人员全面熟练掌握就业政策及业务经办流程、审报程序,实现应知应会,并能充分运用信息系统进行实际操作。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讲用积极就业政策演讲比赛”,评出优秀,给予表彰奖励。省里拿出专项资金,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人培训活动,实现基层工作平台的全员持证上岗。

(二)开展“就业政策集中宣传月”活动。今年6月份,全省以“政策面对面、服务心贴心”为主题,联合各级新闻宣传部门,结合新闻战线开展的“走转改”活动,以中小微企业、大学生、就业困难人员、新生代农民工等为重点,通过上门服务、专题讲座、座谈会等形式,广泛开展政策咨询服务。通过网络、电台、电视台、报纸、明白纸等行之有效的形式,真正让就业政策进企业、进校园、进街道、进乡村、进家庭。把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重点宣传与阶段性宣传相结合,多形式、多渠道、持久性地做好就业政策宣传工作。

(三)开展就业政策落实“双新”活动。一是就业政策创新评选活动。今年3季度,联合省财政、教育、税务、工商、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有关部门,组织对市县就业政策创新情况进行评选,评选范围主要包括政策项目创新、政策内容创新、工作流程创新和工作措施创新。通过就业政策创新评选活动,达到相互交流、相互启发的目的,共同推进就业政策创新和政策储备。二是就业政策落实创新突破活动。各市根据2011年度就业目标任务考核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不足,确定不少于3项落实不到位的政策或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按照项目管理办法,明确政策落实的项目名称,明确项目责任人,明确实现创新突破的目标要求,明确推进创新突破的政策措施,明确实现项目目标的进度时间安排,明确项目完成情况的奖罚措施。各市要在5月底前将就业政策落实创新突破活动方案安排报省厅。

(四)开展小额担保贷款“快易贷”助推创业行动。联合财政、人民银行等部门,积极发挥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加强与农村信用联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合作,充分调动各方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整合社会资源,创新合作形式,简化业务流程,降低贷款门槛,提高工作效率,切实发挥好中央财政贴息资金的支持作用,不断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发放规模,确保完成全年贷款额度30亿元的目标任务,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工作开展。

)开展“就业政策落实跟踪问效问责”专项督导活动。上半年和下半年分两次,分专项组织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地积极就业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上半年侧重对就业资金投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导问效。下半年侧重各项政策性补贴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推进、就业资金使用、税费减免进行深入督导问效。对重点政策落实情况引入新闻媒体或聘请社会监督员进行监督调查。对各地的督导检查结果,作为2012年度就业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各地查找出的问题,属于具体工作层面的,限期整改;属于政策制度层面的,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策制度,确保政策真正落实到位、发挥实效。同时,组织政策落实服务质量专项检查。将各地开展“微笑服务·和谐就业”活动的实效、服务对象满意度、公共就业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作为专项检查的重要内容,检查结果通报全省,限期整改,推动提高公共就业服务质量。

举办“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十周年山东成果展暨中国就业政策高层研讨会”。今年3季度,邀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促进会,在我省联合组织举办“积极就业政策实施十周年山东成果展暨中国就业政策高层研讨会”,集中展示我省2002年以来实施积极就业政策的各项成果,组织国内专家学者研讨我国就业政策的改革发展方向。

)编辑出版《阳光就业路—山东省实施积极就业政策十年纪念》画册。包括历程篇、成就篇、活动篇、人物篇、品牌篇、市地篇。历程篇以时间为主线,展现2002年至2012年国家积极就业政策在山东实施的整个过程;成就篇以业务发展为主线,展现十年来山东就业工作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活动篇以省级特色活动为主线,展现近年来山东组织实施的特色就业活动;人物篇以省级就业典型人物为主线,展现在山东就业领域涌现或推出的优秀典型人物;品牌篇以国家级和省级就业品牌为主线,展现近十年来在山东就业领域打造的就业服务品牌;市地篇以17市为主线,展现17市在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中取得的成果和各地在历年就业目标责任考核中的亮点工作

四、组织领导

推动更加积极就业政策落实,对做好就业工作至关重要。各级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开展“就业政策齐鲁”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就业工作的一件大事,切实加强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取得实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厅成立“就业政策惠齐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开展。各级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各级要根据省里的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内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实施,加大推进力度。

(二)定期调度,强化督促。坚持重点工作重点抓,省厅将建立专项行动调度通报制度,完善统计报表,加大通报力度。根据面上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查。各地开展专项行动工作中创造的新鲜经验做法,请及时报送省厅,省厅择优在省就业工作联席会议简报和厅信息上刊发。

(三)注重实效,健全机制。专项行动要注重切合实际,确保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力戒空喊口号喊空口号。要坚持边行动、边总结、边完善,积极探索,把管用经验制度化,把有效措施长效化,不断提高现行政策含金量,完善就业政策落实长效机制,促进政策发挥效应。

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0531)86550728

联席会议办公室邮箱:sdjyczb@163.com

 

 

 

                一二年五月四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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