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就业动态监测联席会审制度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就业统计、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状况监测和失业动态监测以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统计基础工作,注重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人群就业失业状况的动态监测,提早研判经济形势对就业产生的影响,加强协调配合,建立会审协商制度,综合各方面情况,客观准确把握我省就业形势发展态势,及时发现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对就业形势形成统一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灵敏性和协同性,未雨绸缪,搞好政策储备,及早制定就业工作应急预案,科学应对复杂就业形势,确保全省就业局势持续稳定。
二、会审内容
各处室单位目前开展的有关就业方面各类统计、人力资源市场监测、失业动态监测等各种统计、监测数据和分析报告,定期不定期开展的重点调查、抽样调查、情况调度等数据和分析报告,据此,进行会审协商,形成全省就业情况月度、季度、年度分析报告。
三、会审程序
(一)信息通报。各成员单位每月8日前(节假日顺延)将所负责的各种统计数据和动态监测数据及相关分析说明,经处室单位负责人签字后报省厅联席会审办公室。
(二)会审协商。省厅联席会审办公室会同有关业务处室单位每月10日(节假日顺延)召开就业动态监测联席会审会议,采取专题座谈、集中会议等方式,各单位通报统计情况和监测情况,通过对不同来源、不同渠道的统计数据和监测数据相互印证和逻辑校核,就客观性、一致性、准确性进行分析。每月形成对上个月就业情况总结分析和对下步走势的预测分析。每季形成对上个季度就业情况总结分析和对下步走势的预测分析。
(三)成果使用。省厅联席会审办公室每月将分析报告形成《山东省就业情况分析快报》,每季度形成《山东省就业情况分析季报》,报厅领导批准后报省领导,并通报给省厅联席会审成员单位。
四、组织领导
(一)统筹实施。由省厅就业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建立就业动态监测联席会审制度。厅就业促进处牵头协调联席会审工作,请规划财务处、失业保险处、省人才服务中心、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省劳动就业办公室、省职业介绍中心各确定1名分管负责人和1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这项工作。
(二)明确分工。就业促进处:负责全省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监测,出具报告;负责每月召集联席会审会议,汇总各处室单位信息,并形成当月、季度、年度就业形势分析报告,及时上报和通报;具体负责会审办公室相关事宜。规划财务处: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整体工作发展态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资料等情况,分析就业形势发展趋势,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失业保险处:根据失业动态监测和失业保险联网数据,按时出具分析报告,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省大中专学校毕业生市场监测,出具分析报告,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省人才服务中心:根据人才市场招聘活动、人才事务代理等情况,分析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变化情况,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省劳动就业办公室:负责统计全省就业统计数据、就业监测数据、农村劳动力监测数据和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供求分析数据,出具分析报告,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省职业介绍中心:根据集中招聘会、日常招聘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代理、劳务派遣等有关情况,分析用人单位用工需求变化情况,通报相关情况,参与就业形势趋势分析研究。
五、工作要求
(一)数据来源真实可靠。厅有关处室单位对各自负责的统计数据、监测数据质量的客观性和准确性负责。根据工作需要,各处室单位定期不定期开展有关就业和失业方面的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情况调度并写出分析报告,形成对日常统计工作、动态监测工作的有益补充或佐证。
(二)分析报告明确翔实。各处室单位围绕各自统计情况、监测情况以及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情况调度等形成的分析报告,要数据翔实,观点明确,论证充分。综合各方面情况形成《山东省就业情况分析快报》、每季度形成《山东省就业情况分析季报》,要求内容全面,观点明确,数据翔实。
(三)数据情况上报及时。各处室单位要按要求及时上报各自业务范围内的统计数据、动态监测和分析报告以及其他有关材料。就业动态监测联席会审制度从今年9月份开始。
附: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就业动态监测联席会审成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