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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的通知
2011-02-10 字体

附件: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具体日程安排表

关于举办山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2〕61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高等院校:

  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定于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间举办山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当前就业形势和人才供需情况,今年春季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市场继续本着分地域、分专业、突出特色的原则,既安排举办综合类就业市场,又围绕我省实施的“蓝黄”两大战略和“红黑”两大政策,专门安排举办服务“蓝黄经济区”、农林水类、职业技术类等专场招聘会。就业市场由有关市毕业生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等政策规定,免费为用人单位提供展位,毕业生进场应聘一律免收进场费。

  二、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参加各类招聘会和校企合作洽谈会,强化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有关市、高校要进一步做好就业市场的宣传和组织实施工作,对进入毕业生就业市场进行招聘的用人单位要进行严格筛选,积极组织信用度良好的用人单位进场招聘,切实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搭建优质服务平台。 

  三、各承办单位要把举办春季就业市场作为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举措,高度重视,明确职责,认真筹备,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安全、有序。各承办单位在就业市场结束后,请及时将举办情况的总结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总结中应提供进场人数、提供岗位数、达成就业意向数、现场正式签约数等数据。

  联系人: 赵钦友 王奇伟

  联系电话:0531-88597895  

附件:山东省2012年春季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具体日程安排表

 

 

二零一一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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