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山东省2010年秋冬季
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0〕573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根据我省就业形势和人才供需情况,为帮助高校毕业生顺利实现就业,定于2010年10月至2011年1月间举办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秋冬就业市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秋冬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市场本着分地域、分专业、突出特色的原则,举办综合类和系列专业市场。就业市场由有关市毕业生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按照国家有关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规定,毕业生进场应聘一律免收进场费。
二、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参加各类招聘会和校企合作洽谈会;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积极组织毕业生参加适合自己所学专业的供需见面,协助承办单位做好入场工作,结合生源和就业市场的情况,同用人单位建立起长期的供需合作关系,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确保高校毕业生资源的有效利用。
三、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安全、有序。各承办单位在就业市场结束后,请及时将举办情况的总结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总结中应提供进场人数、提供岗位数、达成就业意向数、现场正式签约数等数据。
联系人:赵钦友
联系电话:0531-88597950
附件: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秋冬就业市场具体安排表
二〇一〇年九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