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举办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的通知
2010-01-18 字体

关于举办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

春季就业市场的通知 

鲁人社办发〔2010〕8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各高等院校:

为做好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定于2010年1月至5月间举办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我省就业形势和人才供需情况,今年春季高校毕业生省级就业市场本着分地域、分专业、突出特色的原则,举办系列专业市场,努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最大限度的就业。就业市场由有关市毕业生主管部门、省内有关高校具体组织实施。 

二、毕业生就业市场主要面向省内外各类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通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达成就业意向的,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可现场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在线办理签约、鉴证等手续。各市、各高校要在办好各类有形市场的同时,大力举办网上毕业生就业市场,利用现有网络平台,开展院校间、院校和用人单位间网上信息资源共享,为毕业生提供便捷、优质的就业服务。 

三、各承办单位要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特别是要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安全、有序。按照国家有关举办毕业生就业市场活动不得以营利为目的的政策规定,毕业生进场应聘一律免收进场费。

四、各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广泛动员有关企事业单位、高校参加各类招聘会和校企合作洽谈会;省直各部门、各大企业、中央驻鲁单位要广泛宣传动员,加强协调指导,积极组织用人单位进场招聘。

五、各高校要进一步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组织毕业生网上注册,参加适合自己所学专业的供需见面、校企联谊活动,协助承办单位做好入场工作;结合生源和就业市场的情况,同用人单位建立起长期的供需合作关系,并针对各类用人单位今后的人才需求,优化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加强对毕业生的就业指导,确保高校毕业生资源的有效利用。

联系人:赵钦友  

联系电话:0531—88597950(传真)

 

附件:山东省2010年高校毕业生春季就业市场具体日程

安排表

 

 

                    二○一○年一月十八日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