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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2017-11-0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7〕307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关于开展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鲁府法发〔2017〕11号)要求,我厅对以厅名义制定下发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厅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7件。现将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已经废止的规范性文件一律不得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附件: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目录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10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联系单位:法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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