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2017-01-06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关于印发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鲁人社发〔2016〕54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厅各处室、直属单位,省公务员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作出具体安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任务的全面落实。

 

山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61230

(此件主动公开)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

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

 

根据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结合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围绕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目标,按照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深入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为不断开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目标

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增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建设(以下简称法治人社建设)全面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全体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明显提高,全体党员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明显增强,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得到有效贯彻和执行,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不断上升,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创新发展的良好法治氛围基本形成。

(三)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十三五时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为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社会保障制度、加快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推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从工作实际出发,加强法律法规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注关切,更好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知识和维权能力需求,引导群众依法维护合法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行为习惯。

——坚持突出重点,注重实效。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和事业发展需要,针对薄弱环节和重点工作,根据不同对象,分类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把法治宣传教育融入立法、执法、公共服务和贯彻落实党内法规的全过程,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坚持分工负责,凝聚合力。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配合、齐抓共管的普法大格局,推进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内部业务机构的法治宣传教育职能,促进业务工作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使业务工作开展过程成为宣传和普及法律法规、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形成开展普法宣传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依法治国作了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深刻回答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科学理论指导和行动指南。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重要指示,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大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参与科学立法、严格行政执法、促进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使全社会了解和掌握全面依法治国、推动法治人社建设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中普遍开展宪法教育,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深入学习宣传宪法理念和原则,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国家根本制度、根本任务,学习宣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基本义务等宪法基本内容,宣传宪法的实施和宪法宣誓制度,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工作人员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坚决维护宪法,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突出宣传党章,教育引导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尊崇党章,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决维护党章权威。深入学习宣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各项具体要求,宣传党员的权利义务。注重党内法规的宣传与国家法律法规宣传的衔接和协调,教育引导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四)深入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立法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国家赔偿法等依法行政领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山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学习宣传行政诉讼、行政复议、调解、仲裁、信访等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涉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刑法修正案、立法解释等,大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依法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方面取得的成绩。在传播法律知识的同时,更加注重弘扬法治精神、培育法治理念、树立法治意识,推动全省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五)深入学习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法治宣传教育,关键要结合工作实际。要把法治宣传教育与促进就业创业、建立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推进人才强国战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着眼于实施充分就业的发展战略,面向全系统、全社会,突出大学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大力宣传就业促进法及职业培训、人力资源市场等方面法律法规,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简政放权、转变职能以及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方针政策;着眼于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宣传社会保险法及工伤保险条例、失业保险条例等社会保障领域的法律法规,宣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及社保经办管理、社保基金监管方面的新政策、新精神;着眼于服务推进人才强国战略,大力宣传国家建设高层次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公务员管理及分类改革、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着眼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入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法律法规及工资、工时与休息休假、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等规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的法治宣传,尤其要宣传中央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稳岗就业的政策,引导、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帮助、引导劳动者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

(六)深化依法治理。坚持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律条文变成引导、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基本规则,把依法行政作为履职的基本理念,把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发展作为工作的新常态。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坚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定,健全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和问责,完善执法责任制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以健全就业、社保、人才等公共服务体系为重点,扎实推进基本公共服务法治化、均等化;发展繁荣法治文化,积极组织、参与法治文艺展演展播,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实践。严格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治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调查研究,积极解决问题,努力推进各项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法治化。

三、工作步骤和安排

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共分为以下三个阶段:

(一)启动准备阶段(2016年)。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各市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七五规划和地方党委政府要求,制定实施方案,报省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7-2020年)。各市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七五普法规划实施方案所确定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每年1月底前报送上一年度普法工作进展情况。年度工作计划要与部、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相衔接,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切实可行。2018年,省厅将组织对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工作情况进行中期督导检查,各市也要定期对普法工作情况进行自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推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0年下半年)。省厅制定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七五普法总结验收方案,各市根据方案要求组织对本辖区普法工作进行自查。在各市自查基础上,省厅组织开展七五普法工作检查验收,总结经验,查找问题,推动七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全面完成,为八五普法工作打好基础。

四、工作措施和要求

各市要根据本规划和各自的实施方案,深入宣传发动,全面组织实施,确保各项法治宣传教育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健全普法宣传机制。在管理、服务过程中,要结合工作实际和不同群体的法治需求,有针对性地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落实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其所属的人力资源、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经办等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都要主动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将对执法对象宣讲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执法的必备内容和程序,切实履行普法责任。二是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机制。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领导干部学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完善党委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中心组学习内容;省厅每年至少举办1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应当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三是健全新颁布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机制。新的法律法规规章颁布时,要同步策划宣传教育方案,印发宣传提纲,统一解答口径,区分不同的普法对象,有针对性地开展普法活动,增强普法的实效性。四是创新法治宣传进院校活动机制。结合就业之路·法律同行普法宣传月活动,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等。把学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作为技工院校必修课程的重要内容,提高技工院校学生劳动保障维权能力。五是建立经验总结推广机制。认真总结推广各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推进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二)推进普法工作创新。结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特点,坚持集中性法治宣传教育与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相结合,量身定做普法内容,不断丰富普法形式。一是继续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在法律进企业活动中,对中小微企业和单位进行集中培训,对大型企业和单位,提供专项培训和讲解。积极利用“12·4”国家宪法日、重大法定节假日及大学生就业季、农民工返城返乡时节等关键节点开展法治宣传。二是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加强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建设,充分发挥门户网站的作用,探索组建普法讲师团,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提供普法精品课程和重点法律法规制度访谈、音视频等。有条件的要开通微信公众号,推进互联网+人社法治宣传行动。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服务窗口触摸屏、公交移动电视屏、手机屏等,推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三是建立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制度,加强行政执法案例整理编辑工作,通过案例向全系统工作人员和群众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四是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咨询服务系统建设力度。拓展“12333”公益电话服务功能,提升服务质量,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

(三)加强普法组织领导。省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监督作用,厅内相关处室、单位要按照职能将法治宣传教育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在普法宣传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成立机构,充实人员,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重要内容。加强工作考核评估,健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考评指导标准和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和机制,健全激励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要切实保障法治宣传教育相关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确保普法工作有效开展。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确定一名普法联络员,加强工作协调沟通,定期将工作情况报送省厅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访问次数 :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