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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013-03-07 字体

关于在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

开展普法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鲁人社字〔2014〕132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为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推进以高校毕业生就业为重点的青年就业的要求,按照全省人社系统“六五”普法规划的部署安排,结合2014年工作重点,定于4月份开展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普法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此次普法宣传月活动以“法律进高校”为重点,围绕“就业之路,法律同行”的主题,开展系列普法活动。

二、主要内容

各市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本市实际情况,以2014届毕业大学生为主要宣传对象,针对大学生在就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就业促进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社会保险法》以及大学生就业创业的优惠政策措施等。

各县(市、区)可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法律进职校”等宣传活动,有针对性地宣传普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主要形式

围绕活动主题,省厅将组织开展下列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

一是开展问卷调查。设计调查问卷,针对普法宣传活动听取大学生的意见,有针对性地安排普法宣传月活动内容。

二是组织专场招聘会。活动月期间,省厅将组织面向应届毕业生的专场招聘会,以招聘会的形式融合普法宣传。

三是开展公益讲座。活动月期间,省厅将在驻济高校组织巡回公益讲座,主要讲解大学生就业创业政策、劳动合同和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公务员考录、权益维护等方面的法律政策。

四是组织现场政策咨询。以开放式的座谈会形式,与大学生展开政策面对面咨询与指导。

各市局要结合实际,围绕普法宣传月活动主题和内容安排,参照省厅做法,同步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并组织好各县区“法律进高校”普法活动,形成省、市、县联动,全面推进普法宣传活动的良好局面。

四、有关要求

各级人社部门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制建设需要,推进普法宣传阵地建设,上下联动,共同做好普法宣传月活动。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市要高度重视,充分发挥本市局普法宣传领导小组的作用,精心组织安排,将普法宣传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二是制定方案,明确任务职责。各市要按照省厅的统一要求和部署,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本市普法宣传月工作方案,主要包括:目标任务、主要活动、时间进度、工作措施等,要积极整合普法资源,发挥各方作用,精心组织普法宣传月活动。要充分调度本局各职能科(处)室的积极性,明确职责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要针对青年大学生的所思所想和目前就业中存在的困惑和疑难,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的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坚持运用大学生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普法宣传,通过举办公益讲座、现场咨询、组织专场招聘会等形式,吸引大学生广泛参与,开发具有针对性、实用性、生动性的普法宣传品,普及就业社会保险等法律知识,提高毕业生就业能力,在全社会营造就业法制宣传的良好氛围。

各市局职能科(处)室要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报送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和典型经验做法,及时反映普法宣传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活动结束后,各市局要对普法宣传活动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形成书面材料,于2014年5月15日前报送省厅法规处。

联系人:于淑丽  联系电话:0531-86152133。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4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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