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印发《浙江省技工院校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建设项目实施办法》。
《办法》所称专业群建设项目,是指紧密对接浙江省重大产业布局与未来发展趋势,以提升技工院校对全省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服务能力为导向,以深化工学一体化改革为核心路径,以培养适应产业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为根本目标,通过系统规划、资源整合与协同建设,打造形成产教融合深入、专业特色鲜明、社会服务能力突出、具有全国影响力的技工院校专业群。
“十五五”期间,浙江计划支持建设70个左右省级产教融合特色专业群,以点带面推动全省技工院校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内涵发展。
专业群建设项目按行业类别划分为A类(制造及信息行业)和B类(商贸服务等其他行业)。每类下设“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其中“重点项目”需各方面表现突出,具备良好的建设基础、前瞻性的发展规划和持续稳定的资源保障。
申报专业群建设项目的专业群应具备哪些条件?
组群逻辑清晰,结构科学合理。专业群应以技工院校内1个优势突出或特色鲜明的专业为核心,协同2—5个技术领域相近、职业岗位相关、教学资源共享、发展逻辑紧密的专业组建而成,形成“核心引领、协同发展、资源聚合”的良好格局。
产业契合度高,办学特色鲜明。专业群须紧密对接浙江省“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或区域主导产业,深度服务人工智能、数字经济、高端装备、智慧交通、低空经济、现代服务、生物制造等重点领域与新兴产业。
办学基础扎实,就业质量较高。院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低于800人,且专业群全日制在校生规模不低于500人,其中专业群内高级工及以上层次学生占比不低于70%。拥有充足的教学设施设备与实习实训场地,教学设施设备总值A类专业群不低于1000万元、B类专业群不低于600万元,生均实习实训场地建筑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
校企合作深入,合作成效显著。专业群应与不少于5家规上企业建立深度合作关系,共建共享实习实训基地,协同开展技术研发、人才培养和成果转化。同时,应与10家以上企业建立紧密战略合作关系,共建不少于1家产业学院、5家企业学院。
师资结构优化,专业能力突出。专业群学制教育师生比不低于1:18,配备高水平专业带头人和充足的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须具备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技术理论课教师中的高级职称比例不低于30%,实习指导教师中具备高级实习指导教师、技师或高级技师资格的比例不低于45%。拥有一定数量具备丰富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专职教师或从企业引进的兼职教师。国家级工学一体化教师占专职专业教师比例不低于70%。
教学改革深入,资源保障充足。专业群内普遍推行工学一体化教学模式,至少有1个专业为国家级工学一体化建设专业,积极参与课程标准、教材、教学资源、优质课堂、精品课程等建设工作。建成覆盖专业群的工学一体化教学资源库,自主开发系列校本教学资源,建有满足教学需求、贴合产业实际的工学一体化学习工作站。
竞赛科研提质,学术成果显著。专业群深度对接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标准体系,高水平承办省级及以上技能竞赛和学术教研活动。近三年,师生在省级及以上竞赛中获得奖牌;教师主持或参与多项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形成一批高质量的学术论文和科研成果。
社会服务有效,开放合作有序。年均开展较大规模的社会培训,高级工及以上层次培训占比合理;持续实施对口帮扶、企业新型学徒制等专项培养项目。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与境外企业、院校、机构建立稳定合作关系。
其中,对人工智能、低空经济、生物制造等新兴产业类专业群,重点考虑技术前瞻性、产业契合度和创新潜力等,可根据全省相关专业发展实际,适当放宽初期办学规模、教学设备总值、师资比例、企业合作数量等硬性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技工院校择优申报专业群,申报数量严格遵循以下规定:省一流技师学院每校最多申报3个专业群;其他技师学院及高级技工学校每校最多申报2个专业群;普通技工学校每校最多申报1个专业群。
《办法》提到,专业群建设项目资金包括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地方配套资金及学校自筹资金。财政资金纳入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资金支付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有关制度执行。省级财政补助资金采用“基准补助+浮动补助”方式计算。其中,基准补助标准为:
A类:重点项目400万元/个·年、一般项目300万元/个·年。
B类:重点项目200万元/个·年、一般项目150万元/个·年。
浮动补助根据各专业群在校生规模、专业大类生均拨款系数及省级财政分担比例等因素计算分配。
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该专业群以下方面:省级及以上师生技能大赛,重点支持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等省级及以上高水平竞赛的组织实施、选手集训培育、备赛参赛等;实验实训设备购置、维护与更新;教学改革和教学资源建设;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和青年教师等师资培养培训;省级及以上其他教研交流、研讨观摩等活动的组织实施等;校企合作与国际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