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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开征求《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意见的公告
2024-12-25 字体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公开征求《山东省职工因病非因工致残

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

意见的公告

 

维护职工单位合法权益,规范我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病残津贴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厅起草了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

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共6章38条,主要内容为总则、鉴定程序、鉴定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

按照《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1225日至2025年1月24日。征求意见期间,社会各界可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向我厅反馈意见和建议(以单位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修改意见需签署真实姓名,并备注联系方式)。在《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正式公布实施前,我厅暂不接受相关政策咨询,敬请谅解。

 

      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16号

      编:250014

电子邮箱:xuyrst@shandong.cn

联系电话及传真:0531-5178830151788328(传真) 

 

附件:1.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公开征求意见稿)

      2.《山东省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工作规程》起草说明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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