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
尊敬的山东省人社厅领导: 您好!我的父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现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提档补缴政策提出建议,恳请研究并采纳。 新的一年又开始了,父母距离60周岁又近了一年!山东省目前政策允许未缴纳或断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居民在60周岁前按最高8000元/年的标准补缴15年,但对于一直按时、连续缴费的居民,却不允许对已缴费年度进行提档补缴。这形成了"罚勤奖懒"的不合理现象,对长期忠实履行缴费义务的居民极不公平! 许多老年居民过去因家庭负担重、收入有限、政策了解不足等历史原因,只能选择最低档次缴费。如今子女成长、家庭经济条件改善,有能力和强烈意愿通过一次性补缴来提高父母未来的养老金水平,以提供更好的养老保障。而这一批人员,也马上将满60周岁,养老保障堪忧!但现行政策关闭了为以往缴费年限"提档补缴"的通道,让积极响应政策的居民失去了提升养老待遇的机会。 而且,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安徽、四川、甘肃、广西、新疆、内蒙古、黑龙江、江西等多个省份实施了提档补缴政策,允许参保人对已缴费年度按更高档次补缴差额。这些省份的成功实践证明了该政策的可行性和良好效果,能够切实提升参保人的养老保障水平! 我们的省份,山东是农业大省,很多老百姓都没有很好的养老保障,在最贫苦的年代,他们肩抗很多社会重担,也是农业税的缴纳成员,希望政府关注并重视农村一代父母的老年生活基础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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