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整个网站范围内搜索
建言献策-详细内容

关于建议取消枣庄技师学院办学资格

发布时间:2025-12-12

尊敬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现就枣庄技师学院办学中存在的历史违纪问题突出、办学行为违规、管理体系混乱等严重问题,正式提出取消其办学资格的建议,具体事实如下: 2024年该校启用的新校区虽规划了实验实训室等硬件设施,但实际运行中热门专业实训设备配备严重不足,学生实训需长时间排队使用,硬件资源未发挥技能培养的核心作用。同时校园后勤服务短板突出,食堂物价偏高、安保管理疏漏导致学生财物丢失等问题反复出现,新校区的硬件升级并未带来办学质量和服务水平的实质提升,反而因管理滞后加剧了学生的不满。 实习管理方面,该校公然违反《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将强制实习包装为“实训”以规避监管,未取得学生及家长书面同意便安排与专业无关的实习岗位,让学生从事流水线劳务性质工作,完全背离技工教育“工学一体化”的技能培养目标,严重侵害学生受教育权与实习自主选择权,此类违规操作已成为学校办学的普遍现象。 师资建设与管理同样存在重大漏洞,该校教师招聘门槛设置过低,部分岗位未限定专业匹配度,导致新入职教师专业与授课内容不符,教学质量难以保障。更存在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部分教师在处理学生事务时,肆意泄露学生个人及家庭隐私,甚至存在欺骗学生的情况,学校对此类失德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与惩处机制,师资队伍建设严重缺位。 综上,枣庄技师学院的办学行为已严重背离技工教育的宗旨与相关规定,办学资格已无保留的必要。恳请贵厅开展全面调查,依法依规撤销其办学资格,规范枣庄地区技工教育发展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

回复列表

回复单位: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回复时间:2025-12-15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本栏目只接收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反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个人诉求,请按《信访工作条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规定向属地人社部门反映。
用户中心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