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用户协议
欢迎您在山东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以下或称“本平台”)注册。您在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www.shandong.gov.cn)注册后,方可成为本平台用户,使用本平台网上服务大厅(http://hrss.shandong.gov.cn/channels/ch00582/)提供的服务。
在您注册成为本平台用户之前,请确认您已仔细阅读、充分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一旦您使用本平台服务,即视为您同意遵循本协议条款中的各项条款。
1.【目的意义】
为保证用户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自然人用户注册、验证采用实名制。
2.【协议适用主体范围】
本平台的运营管理权归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有。本协议是您和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明确双方通过本平台办理相关业务过程中的权利义务所订立的协议。订立本协议的用户,应当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3.【服务内容】
本平台为用户提供网上社会保障相关查询和办理等服务,服务的具体内容由本平台根据实际情况提供。
4.【用户承诺与授权】
本平台通过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www.shandong.gov.cn)为您提供了注册通道。您在注册本平台账户和使用本平台时,应遵守以下规则:
(1)在注册、使用和管理账号时,您应保证注册账号时填写的身份信息的真实性,请您在注册、管理账号时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及必要信息。
(2)您理解并承诺,您所设置的账号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平台的相关规则,未经他人许可不得使用他人名义(包括但不限于冒用他人姓名等足以让人引起混淆的方式)开设账号,不得恶意注册账号(包括但不限于频繁注册、批量注册账号等行为)。您在账号注册及使用过程中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实施任何侵害国家利益、损害其他公民合法权益、有害社会道德风尚的行为。
(3)考虑到自然人用户是特定的行政相对人,以其账号操作的行为由自然人用户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然人用户应妥善保管密码,不得将账号、密码提供给他人使用,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用户信息泄露和非本人操作承担全部责任。自然人用户应定期修改密码,以确保障号安全。
(4)如本人的个人资料及联系方式变更,应及时更新注册资料。
(5)在丢失账号或遗忘密码时,您可遵照山东省统一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总门户(www.shandong.gov.cn)提供的申诉途径及时申诉请求找回账号或密码。
5.【禁止条款】
自然人用户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权终止为用户提供服务,并保留追责的权利。
6.【补充条款】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后期依照本服务条款及相关法律法规发布的补充规则,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原则上不再另行签约。
7.【法律适用】
本协议之效力、解释、变更、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的,参照通用国际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