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

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青岛市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现就报送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工业互联网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工业互联网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分别为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助理级。

1.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符合本职称标准条件的,参加职称申报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

2.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有关政策

1.申报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所要求具备的学历、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岗位职责等条件,按照《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试行)》(附件1)执行。破格评审的,需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答辩时间另行通知。

2.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下放职称服务管理权限和建立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28号)执行。

3.促进职称制度与职业资格制度的有效衔接,减少重复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取得相关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符合相应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可视同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依据申报高一级职称。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部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和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鲁人社办发〔2019〕14号)有关规定执行。

4.高技能人才申报评审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程技术领域高技能人才与工程技术人才职业贯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人社发〔202016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170号)有关规定执行。

5.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以及“链主”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将技术创新、专利发明、成果转化、技术推广、标准制定等方面获得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作为重要参考。

6.对经省级相关部门认定,作出突出贡献的卓越工程师,按照有关规定直接纳入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评审“直通车”通道。

7.根据继续教育有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近5年内(职称申报年限少于5年的按实际年限)按规定每年应完成90学时的继续教育,由用人单位对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进行登记和审验。“山东省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三、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称申报,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核、主管部门审核的办法,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报送申报信息

(一)专业技术人员填报

1.专业技术人员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并填报。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的有关技术问题和系统使用说明书可参阅系统首页的“常见问题”和“下载资料”栏目。

2.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填写相关信息,按照要求上传附件。网上填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合法、有效,在相应位置完整清晰上传所有材料的原件的扫描件。凡未按要求清晰、完整、规范填报材料、上传附件导致影响评审的,责任自负。具体填报要求请参考系统填报说明(附件2)。

(二)用人单位审核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做好申报前公示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如有必要,应要求专业技术人员提交纸质原始材料进行核实,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清晰、完整,与纸质材料完全一致。

2.单位确定推荐申报职称人员名单后,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及有关情况(有保密要求和涉及个人隐私的除外),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审查审核无误且公示无异议的材料,通过系统将本单位申报人员的数据汇总上报到上级主管部门。

3.用人单位应将民主评议推荐、公示记录等申报推荐的过程性材料完整保存备查。

(三)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和上报

各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查所有网上材料,确保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并确保网上填报材料规范、完整、清晰。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应在系统上标明原因,及时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

用人单位无主管部门的,可直接呈报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呈报部门汇总上报各级评审委员会。

呈报部门通过“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上报时,按高级(含正高)、中级、初级职称分别向评审委员会建立申报路径,评审委员会网上用户名分别为“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和“青岛西海岸新区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

(四)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

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收到呈报部门通过系统报送的职称申报材料后,审核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和职称政策。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及时退回;对需要完善和补充的,注明原因并退回,申报人员收到退回数据后,应按要求进行完善和补充,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报,逾期未提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申报人员可在系统中查询本人评审材料审核进度,“当前状态”栏目显示“申报结束”即为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受理的材料将送交评审委员会统一评审。

(五)送交纸质《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和评审费

1、经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受理的申报人员,通过系统生成并打印《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由本人签字承诺,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签字盖章后同评审费一起由用人单位送交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1室),联系电话:0532-85161632,85161353。

缴费也可采用网络缴费的形式。专业技术人员将评审费缴至单位职称工作负责人,职称工作负责人加工业互联网职称评审工作QQ群(群①:784313780,群②:333438615。本群只允许单位职称负责人进入,申请进群时请备注xx单位职称负责人xxx,进群后修改本群昵称为:单位+姓名+电话,单位请用规范简称),在群内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缴费。

《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也可通过单位(或主管部门)以快递(寄付)方式寄送,寄件人对送达时间和材料安全负责。

纸质材料送达时间为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审核通过后一周内。

2、收费标准: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改革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1〕638号),申报高级职称(含正高级)评审的收取评审费每人次360元,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收取评审费每人次160元。初级职称评审暂不收取费用。

(六)专业测评

本次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采用专业测评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助理级职称采用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专业测评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关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http://www.xihaian.gov.cn/zwgk/gknr/zdly/shgy/rsrc/zcpd/“职称评定”专栏。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布、证书发放

评审结束后,评审结果将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政务公开”-“人事人才”-“职称评定”栏目和“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结果公示”栏目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结束后,按程序核准备案、行文公布。

评审通过人员可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自行下载打印职称电子证书。

对评审通过人员,将返回盖章后的《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1份,由用人单位按规定存入专业技术人员本人档案。需寄送的,自行联系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到付方式)。《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不得涂改,也不得手动标注任何标记。评审不通过人员,不再返还《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材料报送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单位和主管部门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确保按期申报。申报材料一经审核通过,不再受理补报信息;一律不受理各种获奖证明、用稿证明。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对网上填报的有关情况及附件有疑问、需与纸质原始材料进一步核对的,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单位、主管部门等应予以配合,拒不配合的,视为放弃申报。

(二)严肃职称评审纪律。申报人要据实提交申报材料,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合乎要求,因本人提交申报材料不全、有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因本人提交虚假材料获取的职称资格,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并按规定给予取消评审资格、全省通报,提交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

(三)受理截止时间、地点。职称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网上受理材料截止时间为2022118日,逾期不再受理。

纸质材料报送(寄送)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水灵山路188号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401室

联系电话:0532-85161632,85161353

电子邮箱:xhazjk@163.com

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附件1.青岛西海岸新区管委《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的通知》(青西新管发〔2021〕14号)

2.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青岛西海岸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10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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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 附件2:职称申报系统填报说明.pdf
下载 附件1: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实施意见.pdf
下载 关于报送2022年度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材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