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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直邮”服务事项说明
[发布日期:2024-09-30] [点击次数: ] [打印本页]

为使广大考生更加方便快捷地领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我省试点推行“证书直邮”服务。“证书直邮”即证书从印制单位直接邮寄给考生,减少物流环节,使考生更早领到证书。本服务事项按照自愿自费原则申请办理。

一、获取直邮信息途径。山东省人事考试中心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微信公众号、手机短信等方式发布证书直邮通知,考生可通过上述途径获知“证书直邮”相关信息。

二、申请方式。证书直邮采用线上申请的方式。考生可通过山东人事考试信息网“考后服务”进入系统,也可通过“爱山东”手机APP,搜索“山东人事考试证书邮寄”进入系统。

三、邮寄方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邮寄工作由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具体承担,邮件标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字样。邮寄费用到付,由持证人全额支付。

四、未签收证书的领取。“直邮证书”发出后,考生未成功签收的,证书将先返回证书印制机构,再发往考生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再由该机构组织发放。此情况可能导致证书发放周期延长。

五、其他注意事项。根据有关规定,成绩公布后我省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对考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对于没有通过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发放证书。

未申请“证书直邮”的考生,可关注报名所在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按照各市发布的《领取证书通知》领取证书。

 

附件:1.实施证书直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2.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样式

 

附件1

实施证书直邮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目录

序号

职业资格名称

备注

1

监理工程师


2

注册建筑师


3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4

注册计量师


5

注册设备监理师


6

一级建造师


7

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


8

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


9

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


10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11

注册城乡规划师


12

执业药师


13

造价工程师


14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15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16

翻译专业资格


17

注册测绘师



附件2 

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专递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