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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12-31]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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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厅发〔2013〕1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国际商务专业人员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商务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资格名称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国际
商务师
国际商务理论与实务
100分
60分
国际商务专业知识
业务外语
具有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60分及以上的考试成绩通知书;或持有原全国职称外语等级B级以上合格证
外销员
外经贸综合业务
100分
60分
外经贸外语各语种笔试和口语两部分
二、请各地按上述合格标准对相应专业考试人员成绩进行复核,与我部人事考试中心核对数据,确认无误后,按附表要求逐项填写,于12月27日前送我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备案。备案数据为发放相应级别资格证书的依据。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的发放等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2013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