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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公布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与审计师资格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2-03] [点击次数: ] [打印本页]
审考办字〔201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
    2014年度全国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经结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统计、审计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4〕139号)精神,现就考试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4年度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审计师资格两个级别考试的合格标准均为双科60分,即初级资格和审计师资格的《审计专业相关知识》和《审计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请认真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要求,抓紧公布考试成绩(考试成绩数据盘随本文下发)、合格标准和颁发相应级别资格证书。
    三、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考生可在审计考试网上查询本人考试成绩。
    四、在成绩发放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审计署考试中心联系。
 
 
 
审计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4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