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132号),2016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各级别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