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如何规定的?

2021-05-24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近年来,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目前山东省执行的失业保险费率为1%,其中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0.7%缴纳失业保险费,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0.3%缴纳失业保险费,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224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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